王兆国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2008-03-15 11:03:10 来源: 新华社(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新华网3月15日电 3月15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表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选举国家中央军委主席。

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当选为秘书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兆国。新华社发

王兆国简历

王兆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河北丰润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961—196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学习

1966—1968年留校待分配

1968—1971年第一汽车制造厂底盘厂包建第二汽车制造厂车桥厂办公室技术员

1971—1974年第二汽车制造厂车桥厂技术员、车桥厂团委副书记,第二汽车制造厂团委书记

1974—1979年第二汽车制造厂党委常委、厂政治部副主任兼车箱厂党委第一书记,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

1979—1982年第二汽车制造厂副厂长、党委书记

1982—1984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中央团校校长

1984—1985年中央办公厅主任

1985—1986年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1986—1987年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1987—1990年福建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

1990—1991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1—1992年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2—1993年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3—1996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6—2002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2002—2003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003—2008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008—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本文来源:新华网 )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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