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将选举产生国家主席

2008-03-12 06:57:0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本报讯昨天下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更多精彩新闻请访问京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中提到,3月15日举行的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3月16日举行的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月17日举行的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综合新华社人民网报道)(更多精彩新闻请访问京华网)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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