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警告:对河豚鱼中毒尚无特效解救药物
本报讯记者 文聪报道:血液含毒的河豚因其味道鲜美而备受一些饕餮者的青睐。但昨日,卫生监督部门发出安全预警通告提醒广大市民,河豚鱼有剧毒,切勿购买和食用鲜河豚鱼及其加工制品,如发现市场有流通销售河豚鱼,应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河豚鱼又称“鸡泡鱼”,肚子特别大,嘴巴、头部、尾部小,故有人形容它外表特征是“三小一大”。河豚鱼身上还有斑纹,体呈圆锥形或卵圆形。河豚鱼含毒性极强的河豚毒素,其肝、脾、肾、卵巢、睾丸、眼球、皮肤及血液均有毒,以卵、卵巢和肝脏最毒,肾、血液、眼睛和皮肤次之。每年2至5月是河豚鱼产卵的季节,毒性最强,最易发生河豚鱼中毒。
河豚毒素耐热,100℃以内8小时都不被破坏,盐腌、日晒亦均不能破坏毒素。河豚鱼中毒一般在食后30分钟至5小时内发生,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胃肠症状以及口唇、舌尖、指端麻木,然后四肢肌肉麻痹、以致身体摇摆、行走困难,进而言语不清、紫绀、血压和体温下降,最后会因呼吸系统麻痹而死亡。据统计,食河豚鱼中毒者平均死亡率高达50%,目前对河豚鱼中毒尚无特效解救药物。
“目前,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未接到这方面的中毒报告,但危险还是存在的。”卫生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购买和食用鲜河豚鱼及其加工制品,如误食或进食不认识的鱼后出现上述不适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另外,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销售河豚鱼,市民如发现市场有流通销售河豚鱼,可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22625902)。
(编辑:健健)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