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惠强:改旅行社单独投保为行业协会统一投保

2008-03-09 14:48:12 来源: 新民网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新民网北京3月8日电 “在旅游行业的激烈竞争下,众多旅行社迫于成本压力,虽然也向保险公司投保意外责任险,但往往舍弃高保额保单而投保低额保单,有的甚至不投保,以压低成本招徕游客。

如果一旦发生重大旅游事故,低额保单往往不足于赔付游客及其家属的损失。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旅行社的有限责任也使得这些旅行社赔付困难,最终损害了游客及家属的权益,不利于社会稳定。”今天(8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郑惠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避免旅行社单独投保的弊端和局限,他已在提交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一份提案中建议,由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在全国旅游行业实行由旅行社单独向保险公司投保,改为由旅游行业协会统一向保险公司承保意外责任险。

郑惠强委员介绍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得到迅猛发展,接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都跃居世界旅游大国行列,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产业。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给予高度重视,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管理政策和措施。比如,为了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大多做出规定,要求注册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投保意外责任险,以便游客一旦遭遇生命财产风险,即可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这一措施有效分散了旅行社风险责任,保障了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旅行社和游客的普遍欢迎。

但由于旅游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一般一、二十万元注册资金即可申请开业,因此各地的注册旅行社成百上千。如果一概要求旅行社单独投保高额保单以增强赔付能力,这对利润并不丰厚的旅游行业来说也难以落实。因此,他建议由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在全国旅游行业实行由旅行社单独向保险公司投保,改为由旅游行业协会统一向保险公司承保意外责任险。各地旅游行业协会向保险公司统一投保的保费,可以向当地旅行社征集或直接在旅行社交纳的会费中支取,以降低旅行社的投保成本。

旅游行业协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理想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公司,出具大额保单。一旦发生重大旅游事故,由保险公司以每件事故在一定限额以内承担保险责任。各旅行社在广告及门店标识中,应明确告示是否参加了旅游行业协会的统一投保,社会传媒也应加强宣传,引导游客选择统一投保的旅行社出游,以防范风险。

郑惠强委员指出,上述措施有利于旅行社增强意外责任赔付能力,非但不会增加投保负担,对一些大型旅行社还可能降低投保成本。对广大游客和家属来说,则可免除旅游的后顾之忧,保障了游客的生命财产意外损失赔偿权益。 (本文来源:新民网 作者:江跃中 潘高峰) 付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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