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常住人口有望入住公租房

2008-03-07 22:17:41 来源: 金羊网(广州)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具体规定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制定

  本报讯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中获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办法》出台,根据规定,非深户常住人口将逐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行体系。

  该办法规定,公共租赁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单亲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家庭成员部分或全部为非深圳户籍的常住人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视其在深圳居住、缴纳社会保险和纳税情况,按年限逐步纳入公共租赁房保障体系,具体规定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单身人士或两人家庭可申请户型为单间或一房一厅公共租赁房,三人或三人以上家庭可申请户型为两房一厅的公共租赁房。首次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其租赁期限为两年,承租人可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向深圳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续约。

  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指导租金标准的一定比例下浮,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适时调整。

  骗租公租房的将被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金璐)

  (编辑:Winzi)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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