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铁路局职工索红军挺较真儿,他觉得自己抓贼应该得到警方的现金奖励,可事情并不像他想象得那么顺。
翻窗追贼碰上俩“雷锋”
昨天是学雷锋活动日,记者在郑州市京广路见到了索红军。“现在我的手腕还肿着呢。”索红军撸起袖子说,2月27日上午,他和爱人一同回铁工里家属院探望母亲,“大约中午12点20分,我在厨房无意中看到,楼下车棚有个年轻人正在撬我老婆的电动车。”索红军说,母亲住的是二楼,当时小偷已撬开车锁推着车子出了车棚。情急之下,索红军大喊一声:“站住!”然后翻窗纵身跳了下来。
小偷反应挺快,加大“油门”慌忙开溜,索红军穷追不舍。眼看小偷要逃走,恰巧驶来一辆红色长安之星,索红军说明情况后,司机二话不说,拉上他就追。追出一里多地,眼看就追上了,小偷扔下电动车,撒腿就跑。
索红军跳下车,顾不上扶自家的电动车,依旧穷追。追逃路上,索红军碰上了一名骑摩托车的军人,又拉上他追出近千米,终于在中原路铁路立交桥附近截住了小偷。那家伙想顽抗,但老索动作比他更麻利,三下两下就把小偷撂翻在地,索红军还顺势抽出小偷的腰带,把他捆了个结实。搏斗中,索红军的手和小腿也受了伤。
“抓贼有奖”郑州有先例
围观群众渐多,当时情况很乱,索红军也没来得及询问面包车司机和那位军人的姓名,光记得那位军人的摩托车倒车镜在追逃的路上被刮掉了。
围观群众说:“这儿离蜜蜂张派出所近,直接扭送那里吧!”还有一位围观者说:“报纸上说了,抓小偷直接扭送公安部门奖钱。这车虽然是你自家的,可你不顾电动车去追小偷,也算见义勇为为民除害啊。”
索红军说,在派出所,他没好意思提奖钱的事,倒是热心的群众七嘴八舌地问该奖多少。办案民警似乎也听说过这回事,但具体情况不了解,当时答复帮索红军问问,如果有奖励,会替他申请。
那么,郑州警方到底有没有出台过这项政策呢?
在百度同时键入“郑州警方”、“奖励”、“小偷”几个词,搜索后会跳出这样一则新闻——
2007年9月14日,家住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王光亮电动车被偷,他叫上兄弟和邻居一路追赶,抓住小偷并向合欢街派出所报案,最终不仅追回了自己的电动车,还获得警方5000元奖励,“从而成为郑州警方奖励新规公布后的首位获奖者”。
原来,郑州警方针对“两抢一盗”违法犯罪设立了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并于2007年9月13日通过媒体公布了办法:对抓获现行或直接扭送到公安机关且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的,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给予举报者2000元现金奖励。看来,现金奖励一说来源可靠,而且索红军的经历与王光亮也极其相似。
政策成谜团,难住派出所
几天过去了,索红军并没有拿到奖金。昨天,记者来到了蜜蜂张派出所,外出公干的张跃宏所长在电话中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张所长说,几天来,他们也在积极落实这件事,曾向二七分局办公室咨询。得到的回答是,去年市局启动了“深化四严一创”活动,严打“两抢一盗”,为此还成立了专门办公室,并出台了相关政策,但随着“四严一创”活动告一段落,奖励这事也无从问起了。张所长说他们也是头一回碰到这种事,可上面并没有给划拨过此类专项资金,也没听说过其他派出所有类似的情况,只记得有一次,就是报纸上登的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案子。
张所长所言不差,记者在网上搜索,也只见去年“9·14”郑州高新区王光亮抓小偷被奖一例,再无类似消息。
这个奖励办法是一个长效机制还是一个短期行为?奖金的发放如何执行?政策出台以来,共奖励过多少市民?记者又向110班长台、“四严一创”办公室和郑州市公安局宣教部门进行了咨询,答复也不明确。
不到半年,政策成了谜团。“出台奖励政策的时候又没有注明截止日期,我觉得不能说‘四严一创’结束了,就不奖了,那不成作秀了吗!即便不奖,是不是也得跟群众说一声。我倒不是真稀罕钱,我只是觉得既然向市民承诺了,就得兑现,这关系到政府部门的形象、社会公信力和市民的知情权问题。”索红军对记者说,“我如果真拿到奖金,首先得感谢帮忙的司机和军人,剩下的,我全部捐出去做善事。”
(本文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申子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