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与央视推出的全国“两会”话题征集活动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
“慈善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昨日,大多数市民议论的焦点是慈善话题。不少市民强烈要求为慈善事业立法,而这也是慈善组织的呼声。
另外,本报与网易推出“两会话吧”http://news.163.com/08LHSH/继续欢迎市民参与,同时也可拨打本报新闻热线114,或发送电子邮件到yywha@163.com,参与两会话题。
想献爱心却捐赠无门
前些日子,家住福州福兴茶会小区的林老伯因为听说南方雪灾,自己就想把很多物品捐出去。但是,他问了半天也不知道要把东西送到哪里,才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他听朋友说有些高校有物品捐赠活动。林老伯花了6天时间,跑了6所高校,但是6所学校近期都没有相关的捐赠活动,他只能失望而归。
后来?熏林依伯听说,捐赠可以接受邮寄方式邮寄物品,他就想把物品通过邮寄,寄到湖北雪灾灾区。可是林依伯到附近的邮局询问了下邮费。一问才知道,衣服、棉被、书籍等物品,根据重量和里程来算邮资,加上一些挂号、保价以及其他费用,寄普通包裹需要数百元邮资,要是快递的话,所花费用更贵。思来想去,他最后不得不放弃这种想法。
善款使用无法监督
福州慈善人士柳飞从事慈善工作多年,对慈善事业有着很深的感受。他说,在慈善捐赠过程中,他发现受赠人对善款使用很多时候没有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就拿对农村的助学来说,很多有心人士对助学活动很积极,但是由于慈善体制不够完善,对善款的使用,没有专门法律法规,一度出现了挪用善款的事情。
在农村助学慈善活动中,慈善机构将所获得的捐款,直接交给受捐的学生或者学生家长。捐赠人是希望善款用于受捐学生的学习费用,学习开销。但是很大一部分家长把善款挪为他用,甚至用于赌博。他说,这些享受“助学”帮助,但仍无法上学的孩子,或学习环境没有得到丝毫改变的学生,令很多捐赠者感到“很委屈”。
多数市民愿参与慈善
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路人。所有的路人都表示有心想要参加慈善活动。其中8位路人未参加过任何具体的慈善活动或者公益活动,5位路人表示是单位中有相应的捐赠规定,5位是参加过青年志愿者或者参加过公益活动,其中2位路人是受过假“慈善”活动的欺骗。
而接受记者调查采访的市民都希望国家能尽早出台规范慈善活动的法律。
发展慈善须立法保护
福州市慈善总会方庆云会长认为,发展慈善须立法保护。
他说,福州市的慈善事业是做得比较出色的。但就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各省市的慈善事业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导致了许多问题,不但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也打击了企业和个人投身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他认为,多头捐赠是一大问题。目前,除了慈善总会,还有很多部门都有权力做捐赠,以至于很多企业家想做慈善,但承受不起各个部门都伸手。此外,很多部门在新闻媒体上得知某一个人需要救助时,一窝蜂地涌上,导致重复救助,资源浪费,而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却无法得到帮助。
还有,一些人或企业口头认捐无法兑现时,慈善组织很难向其追讨。所以,现在重要的是,为慈善事业提供保护,避免捐赠落空,让慈善脱离“作秀”的阴影。
方会长还表示,税收政策对于企业慈善活动的保护还不够,他说,应该尽早出台具体的操作方法,解决“一种政策,两种待遇”。
(本文来源:东南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