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团伙伪造矿难杀人骗赔(组图)

2008-02-29 04:22:07 来源: 南方网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一个分工组织严密的团伙横跨河北、山西伪造矿难杀人骗钱,目前已被证实作案5起,致5人死亡。

一个组织严密的残忍团伙

这个团伙中有人物色被杀人选,有人找煤矿,有人则负责井下杀人,还有人则专门冒充亲属索赔

根据张林芳的供述,赵老大随即进入警方视线,很快落入法网。在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之后,以赵老大为首的团伙作案过程逐渐明晰。根据警方目前的调查情况,这个团伙横跨河北、山西伪造矿难杀人骗钱,已被证实作案5起,致5人死亡,其中河北4起,山西1起。

左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李永飞称,这个团伙分工组织严密,非常明确,比电影《盲井》组织分工更加严密。《盲井》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矿区的故事,两个生活在矿区的闲人靠害人赚钱,他们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后害死在矿井下,并制造事故假象,再假扮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他们一次次得手,金钱似乎已经让两人丧尽了天良。

李永飞说,这个团伙中有人物色被杀人选,一定要是家中亲属少的,没有结婚的人,然后以介绍工作、介绍女朋友为由骗到矿上打工;有人找煤矿,煤矿合不合法关系不大,关键要管理松散,好让自己的团伙同时上班;有人则负责井下杀人,有人则专门冒充亲属索赔。

该团伙杀人手法非常残忍:在一起案件中,他们先将人用斧头、木棒打死,后把炸药捆在死者胸部,然后用电引爆炸药,导致死者面目全非,尸骨横飞,伪造成死者在井下埋炸药或雷管时,不慎出现矿难的假象;在另一起案件中,凶手用坑木打人后脑导致死亡,然后把尸体移到罐车轨道上,伪造罐车刹车失灵挤死人的假象……更丧心病狂的是,29岁的陕西民工何成兵,竟把与自己一同在煤矿打工的堂叔,送给犯罪团伙作为“猎物”,在堂叔惨遭杀害之后,何成兵以亲属的身份,向矿主索要赔偿金21.6万元。

10年前的一个类似团伙

嫌疑人赵老大的弟弟赵良贵在十年前,就涉嫌参与用此类手法犯罪,被江苏徐州警方通缉

由于该案还在侦查之中,该团伙究竟从何开始作案,暂时还无法给出一个答案。但嫌疑人赵老大的弟弟赵良贵在十年前,就涉嫌参与用此类手法犯罪,被江苏徐州警方通缉。通缉令内容显示,赵良贵涉嫌作案2起杀3人,骗7.8万元。

赵良贵参与的这个团伙,江苏徐州警方当时抓了22人犯罪分子。据当地警方介绍,该团伙作案相当猖獗,案发时间高度集中,在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至少作案19起,其中17起就杀害了27人,另外2起杀人未遂。死者都是在火车站等地方,被犯罪分子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矿上工作的。该团伙作案手法非常毒辣,在井下甚至同时杀死2人、3人,然后把尸体合在一起伪造爆炸。

警方资料显示,在1998年6月6日铜山县利国乡马国村煤矿一案中,骗来的工人“王青”、“王明”、“蒋永刚”在巷口干活,几名犯罪分子便跑过来用铁铲将三人分别砸死,然后在尸体上放炸药,连接导线,将尸体炸碎。在1997年11月24日青山泉四清7井一案中,犯罪分子先用木棍在“陈寿康”背后猛击,将其击倒在地。随后把“陈寿康”抬至罐车轨道上,然后给开绞车的同伙发信号,把坡上的罐车销子拔掉,罐车从坡上滑下,当场将陈头部轧扁,小腿部轧断。

屡屡得手后的矿主心态

“这主要抓住了矿主的心理―――怕,出了事故不敢让政府知道。”矿方即使发现事故有蹊跷,也不敢轻易报案

作案缘何能屡屡得手?赵老大系列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付强多年在矿上打工,在这起系列案中充当杀手。他认为,“这主要抓住了矿主的心理―――怕,出了事故不敢让政府知道。”付强说,国家一直都很注重对矿难的查处,矿主们都很害怕,政府获悉事故,定会派人调查,煤矿则需暂时关闭整顿,这样损失更大,“煤矿关一天,就可能损失数十万元”,何况还要面临罚款。

河北一矿主抱怨,更为担心的是,政府甚至会取消采煤权。该矿主表示,瞒报事故,可以说是当前情况下矿主不得不选择的途径,不仅仅是黑煤矿,合法煤矿也是如此。他说,现在合法的中小矿,其实也都不可能真正彻底地达到安全标准,井下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偶尔出现事故,应该也是符合实情的。

河北另一矿主则指责官方,当前只要矿上死了人,相关部门不分青红皂白,都会认定为矿难,而不真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也不去关注是工人疏忽操作不当,还是另有原因。这种情况下,矿方即使发现事故有蹊跷,也不敢轻易报案。

2007年11月,赵老大在河北武安市邑城镇东林煤矿派人杀死一名矿工后,带着几个人冒充亲属去和矿方索赔,在去殡仪馆认识尸时,居然认错了尸体。矿方当时也发现了疑问,也怀疑是对方冒充家属骗钱,可是害怕这些人把事故捅出去,就干脆借这个理由压价,由最初的16万元,压到14.5万元。

“这类案件也并非不可以防范。”左权县公安局副局长孙海毅指出,关键是矿上要切实加强用工管理,要对所有的工人身份进行核查。核查的途径很多,比如办暂住证。身份一旦搞清楚,其他人就难以冒充家属了。然而当前矿方在用工环节上,登记只是个形式,有的则干脆不登记。对此,嫌疑人岳进平深有同感,“选择作案的矿点,是不是黑矿关系不大,主要就是看是否认真核查工人身份。”孙海毅提醒,在亲属前来索赔这个环节,也要注意核实身份。左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俊表示,这类案件,在时间上有个特点,死者一般都是来矿上工作不久。他提醒矿主,遇到这类事故时要多留心,最好还是报警,由警方协助调查。另外对前来索赔的家属身份也一定要核实,看清对方言行是否合乎常理,李俊举例说。

经济利益的驱使

从已破获的5起案件来看,案发时间集中在2006年底至2007年11月,赔偿均在16万以上

“经济利益的驱使是这个团伙犯罪的一个重要动机。”左权县公安局副局长孙海毅分析,从已破获的这5起案件来看,赔偿均在16万以上,案发时间集中在2006年底至2007年11月,也就是20万赔偿标准被人们普遍知晓之后,这个诱惑力更大了。

据了解,2004年年初出台的国务院提出提高赔偿的标准,增加矿难的成本,“让煤矿死不起人”。在这种大背景下,2004年11月30日,山西省出台规定,各类煤矿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二十万元人民币。这项政策出台并在全国推广。2005年以来,随着矿难的披露,“20万元”的赔偿标准也渐渐为人们所熟悉。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对矿难事故遇难矿工的赔偿金都是参照这一标准执行的。

更多类似案件没有被发现?

警方内部对此有不同认识。有人认为更多案件没有被发现,“这简直就是一个黑洞”

十年前江苏徐州发生的系列案件,此后也时有类似案件被媒体曝光。但该类案件被曝光的数量还不多,对于其中的原因,警方内部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发案本来就很少,有人则认为更多案件没有被发现,“矿方隐瞒事故,死者尸体也火化了”,“这简直就是一个黑洞”。

江苏徐州警方有关人士介绍,从当时破获的案件来看,案发后犯罪分子冒充死者家属,从矿方骗取的金额,少则2万元,多则7.8万元。最终大部分涉案人员被执行枪决。遗憾的是,该案仍有数十名嫌疑人在逃。该位人士表示,由于在逃的嫌疑人掌握了犯罪技巧,在外极有可能疯狂作案,并且传授犯罪手法,这对社会来说,是个非常大的隐患。

据了解,左权警方和江苏警方破获的系列案中,作案人员的身份有个共同的特点,绝大部分均为陕西汉阴县人。记者采访的几名汉阴县嫌疑人表示,杀人制造矿难骗钱,在汉阴县已经不是秘密,有一部分人已经将这个当成了“副业”。

徐州警方该位人士坦言,此类案件侦破难度非常大,一般来说死者已经火化,连骨灰都被凶手抛弃,即使案件侦破以后,也很难弄清死者身份,侦查工作的量非常大。当时迫于人手等现实因素,也未能将涉及的案件彻底查完。该位人士建议,其实这类案件还有相当的“黑数”,希望公安部能引起重视,最好能统一协调办理该类案件。江苏徐州和左权警方虽然破获了系列案,但死者的身份几乎均未能查清,可能永远成了一个谜。南方都市报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虞伟) 踢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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