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扶持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并把实施范围扩大到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今年中央财政安排109亿元资金支持再就业,比上年增加26亿元。地方财政也要增加投入。加强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今年在全国多数地区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问题,今后企业裁员将逐步依法直接纳入失业保险或城市“低保”。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参保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待抚恤工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继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通过多种措施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抓紧建立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资正常支付的机制,继续做好清欠工作。各类企业都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并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增加职工收入。改革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抓紧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努力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
高度重视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各地要加快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帮助他们解决看病、住房、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增加扶贫投入,积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做好受灾地区减免税收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救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