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制之后的可能
中国经营报
作者:李乐
每隔五到十年左右,中国最高行政权力的架构就要经历一次大的调整,这几乎已经成为了规律,现在,轰轰烈烈的“大部制”再次印证了这一点。但是,当中国进行的改革事业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之时,政体改革的推进已然成为不能回避的命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大部制”的改革显然不再是“精简机构”那么简单。
回溯到中共十六大召开之时,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明确指出,“行政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的组成部分”。因此,如何通过大部制的机构调整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才应该是“大部制”的又一关键作用所在。
改革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虽然被多次提出,却终因事关敏感,推进步履蹒跚。因此,寻找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合适切入点,具有关键之意。相比于其他敏感领域,此次大部制应该可以作为一个合适的切入点。
如果用在西方政治学界新近兴起的“善制(good governance)”概念来解读此次大部制调整之于政体改革的意义,便会发现“善制”理论强调行政机构调整,不再是简单的机构增减,而应该是一种专注于国家与社会内部管理模式的全面变革。显然,这次大部制的改革,也绝非以往我们所熟悉的政府机构精简那般简单。
“善制”理论的下一步,便是在管理模式的变革完成之后,逐步使社会不同的利益群体参与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决策过程中。这就要求政府的新管理模式不断与不同的社会利益团体磨合关系,比如已经逐步推广的“听证会制度”,实际上就是在既有的行政体制架构中拓宽了民意表达渠道。
这种模式下的社会利益群体的参与与“谈判”,实际上是一种“民主培训”,基层公众整体民主素质的提高,对于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意义重大。但这种“民主培训”恰恰规避了所有目前看来敏感的政体改革领域。
这显然不应成为推进政治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而应是一种过渡手段。在此之后,当公众的民主素质达到一定水平之时,“党内民主”的改革或可推进,在中国未来可以预见的政治格局之下,“党内民主”显然是更深层次的中国政治制度的改革。
毫无疑问,大部制的改革是最好的切入点,但不会简单地代替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正如胡锦涛所言,行政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但更关键的问题在于,不能“为改革而改革”,在大部制雏形初成之后,下一步将其引向何方,或许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终命运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文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