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起诉卖家索双倍车款

2008-02-26 05:52:0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孙先生在二手车市场花48万元买了一辆二手“凯迪拉克”车后,发现该车曾因发生大的事故进行过大修。孙先生以受到欺诈为由将卖家告上法院,索赔双倍购车款96万元。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孙先生诉称,今年1月4日,他与北京成功伟业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商定,以11万元现金和自己的一辆作价为37万元的奥迪轿车换购该公司的一辆价值为48万元的“凯迪拉克”轿车,双方在合同中注明:甲方(二手车公司)保证车辆只行驶了25382公里,且没有发生过大的碰撞事故,如发生过,甲方无条件退车。

  孙先生说,将车过户后几天,他把车送到了4S店保养,结果,他被告知该车曾于2006年7月发生过交通事故,更换了仪表台等50余零部件,更换里程表时数字为34718公里。为了证实此事,孙先生又委托鉴定机关鉴定,结论为该车确实发生过交通事故。孙先生认为,被告公司故意隐瞒车辆发生过碰撞事故的事实,影响了他决定购买车辆的真实意思,构成欺诈。

  成功伟业公司的老板称,去年12月24日他们才从他人手中收购该车,当时并不知道发生过交通事故。而10多天后,他们就把车卖给了孙先生,因此是没时间检查,而不是故意隐瞒和欺诈。他们只同意按合同约定退车。

  对此,孙先生并不认可,他认为,作为专业的二手车交易公司,被告有义务对交易车辆的状况进行检查,并如实告知消费者。

  因调解不成,法院将择日宣判。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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