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信贷员挪用资金233万余元被判8年

2008-02-25 15:02:42 来源: 新华社(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新华网重庆2月25日电(记者黄豁)重庆奉节县信用合作联社白帝信用社信贷员朱远高在6年多时间里,采取伪造印章、捏造贷款人姓名等手段挪用资金233.75万元。奉节县人民法院日前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朱远高有期徒刑8年。

  现年41岁的朱远高在2001年至2007年3月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私刻他人印章捏造贷款人姓名和擅用他人姓名贷款、收贷不入账、吸收存款不入账等手段,挪用资金用于自己投资煤矿和个人消费。

  奉节县人民法院认为,朱远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给信用社造成了巨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其挪用资金依法予以追缴。

  

(本文来源:新华网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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