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塌桥 司法处理24人

2008-01-22 18:00:00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凤凰”塌桥 责任人受贿

  24人由司法机关处理 33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湖南省处理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本报讯 (记者 郭媛丹)初步查明,在“凤凰”塌桥事故背后,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公路局等部门有关人员有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国新办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通报了5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其中包括致64人死亡的湖南凤凰塌桥事故。

  李毅中分析了这5起重大事故背后的原因。他说,一些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个别人甚至徇私枉法。5起事故的背后都暴露出安全监管存在漏洞,有的存在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

  与会的监察部副部长王伟介绍,湖南湘西自治州政府在沱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州计委、州交通局补办、倒签有关文件;要求赶工期,向“州庆”献礼。

  初步查核显示,湘西自治州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凤大公司的相关责任人接受贿赂。

  在这起事故中,有24人由司法机关处理,33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王伟表示,监察部将加大对事故背后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湖南省在中纪委、监察部和高检院的指导下继续严肃查处这起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对涉案追究刑事责任的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吴志华等人,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凤凰塌桥”部分责任人处理情况

  吴志华 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胡东升 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李德旗 湖南省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杜崇烟 湘西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长,因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一并处理

  5起重大事故

  2007.8.13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死亡64人

  2007.5.5 山西临汾蒲县蒲邓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8人

  2007.4.18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1人

  2006.11.12 山西省晋中南山煤矿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4人

  2005.3.17 江西上饶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1人

  注:这5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676.24万元,18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查处,包括7名地(厅)级干部。

  作者:北青网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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