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台北县某补习班负责人张清兴,多次对女幼教老师性骚扰,被害女幼教老师人离职后提出告诉,法院判处张清兴拘役六十天。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被害人遭骚扰离职后,向台北县政府提出劳资争议协调,前年底双方达成七十万元和解,还言明和解后双方不得提出争议或民事、刑事诉讼,但被害人认为赔偿不包括遭性骚扰的损害,因此又提出一百万元求偿,并且控告张清兴性骚扰。
判决书指出,四十七岁的张清兴是台北县某托儿所负责人,二00六年十月中旬,张在托儿所教室内,突然从后抱住被害人,并双手压住其胸部表示“我这样辛苦教你会计学,你要如何回报”,被害人受惊吓赶紧挣脱。
但张清兴并未就此罢手,分别又三度对女老师性骚扰,其中一次,张利用被害人在柜台看书时,竟以双手抓住被害人胸部上下抖动,还有一次,被害人当时正要下班,张乘被害人穿鞋后欲转身离开时,用手捧住被害人的左胸还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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