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5日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鼓楼区将实施《鼓楼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办法》,今年将有1000万专项资金用于补贴税收列入区级收入范围的服务业企业,今后还将每年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若企业的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政府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产品获中国名牌政府奖100万
企业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质量管理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企业产品获得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区内企业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授予的节能、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荣誉称号或奖励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开发温泉政府保障温泉供应
从实施办法中,记者还了解到,鼓楼区还将设立旅游文化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带动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参与“三坊七巷”、朱紫坊等历史街区旅游景点开发。
积极协调市直部门对开发温泉休闲旅游项目的公司在温泉供应上给予一定保障。对新引进的年度缴纳营业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实现的区级地方财力部分,第一年度给予50%补贴,第二年、第三年按企业纳税较上年增量部分的30%给予补贴。
参加展览一个摊位补300元
对在鼓楼举办的国际性、国家级会展,在市政府按国际展会不少于50万元、国家级展会不少于30万元的标准给予展会组委会补贴的基础上,区专项资金配套补贴10万元。区政府组织参加的参展商可按每个国际标准摊位300元(国际展会)、200元(国家级展会)的标准给予补贴。
(本文来源:东南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