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获奖名单须在主要媒体公布

2008-01-15 01:52:00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信报讯(记者郑江)昨天,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并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由教育部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各高校向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发放国家奖学金。

  同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以及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责等。“办法”指出,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具体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以书面审查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的领导、专家和学者组成,每届聘期三年,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据悉,2007年全国共有5万人获得了国家奖学金。

  “精品课程”学生免费学

  信报讯 (记者郑江)去年又有660门课程获得国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据悉,精品课程必须上网,并全国范围内免费向学生开放。

  记者了解到,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国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有效期5年。期间,课程内容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取消所有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向全国免费开放。用户可登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http://www.zlgc.org,点击“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浏览国家精品课程内容和了解全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相关信息。

(本文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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