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娜称要告县委书记 拒绝接受道歉

2008-01-10 03:36:16 来源: 南方网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9日下午3时,西丰县相关负责人赴京向记者朱文娜及其单位道歉。朱文娜曾表示不接受道歉,并将继续以诽谤罪起诉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目前,中央政法委、中宣部对此事非常关注,正在协调和处理中。

长江商报1月10日报道 昨日下午3时,西丰县委县政府指派相关负责人赴北京向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和其单位表示道歉。截至发稿时为止,朱文娜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也并没有去杂志社。据法人杂志执行主编阮加文介绍,朱文娜曾表示,她本人不接受这种形式的道歉,并将继续以诽谤罪起诉西风县委书记张志国。

县领导承认“行为很不妥”

据了解,8日下午西丰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决定撤销对朱文娜诽谤县委书记张志国一事的立案,并撤销拘传。至于撤销原因,公安局局长王卫东的原话是“认为不妥”。西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维义表示,当地公安机关到北京对记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理的,拘传记者带来了负面影响。

“辽宁省西丰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和县公安局三个部门的负责人,受到县委县政府委派来到北京法制日报社,对于此前立案并拘传朱文娜一事,向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和记者朱文娜表示道歉。”昨日下午5时,记者电话连线了法人杂志社总编辑王丰斌,他告诉记者,西丰县派来的代表承认之前的行为很不妥,但是道歉的行为只是口头上的,并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呈现。

不接受道歉,朱文娜还要告

“西丰县方面直接和法制日报社接洽,当事记者朱文娜并没有收到对方面对面的致歉。”法人杂志社执行主编阮加文告诉记者,朱文娜昨日在和他交流中曾表示,不会接受这种口头道歉,会继续走法律程序起诉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诽谤。

“朱文娜的想法是,当时他们立案和拘传的时候是有正式文书的。这次撤销立案,并向她道歉也应该有正式的公函,否则就不算是道歉。”阮加文说,这件事情对朱文娜造成的伤害不是某领导的一句道歉就可以消失的,撤销原来的做法应是合法的,不能如此随便。目前朱文娜还在和律师商量,对张志国进行起诉。“我认为记者的正当权益应该得到维护。”

中央多部门积极关注

昨日中午,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代表杂志社就朱文娜事件发表声明。声明表示,目前,中央政法委、中宣部、全国记协等上级领导机关对此事非常关注,正在协调和处理过程中。西丰县对记者朱文娜的诽谤立案已经撤销,目前已经派出工作组赶赴法制日报社登门道歉,同时,辽宁方面正在开展调查,不久会有明确的结论和说法。

声明中还提到,舆论监督报道遭遇诽谤立案,新闻记者遭遇警察拘传,这不仅是新闻媒体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耻辱。对社会各界以及媒体同行们给与朱文娜记者以及法人杂志广泛的关注、关心和声援,法人杂志社表示真诚的敬意和感谢。

对话

《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

“充分尊重记者表达权”

记者:对于西丰县来法制日报道歉的行为,您怎么看?

王丰斌:他们承认之前的行为是很不妥的,虽然只是口头上的,但是可以肯定现在他们的行为是进步的,对事情的发展也有积极意义。

记者:西丰县的口头道歉主要内容是什么?您知道朱文娜不接受这种形式的道歉吗?

王丰斌:他们对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和记者三方表示道歉,承诺会总结这次事件的经验教训。朱文娜因为公事没有回杂志社,所以也没来得及和她沟通。对方用什么方式道歉,做到什么限度,朱文娜应该有自己的想法。毕竟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事件,对方有触犯刑律并威胁到记者人身安全和自由的地方,对朱文娜表达意见的权利我们充分尊重。

记者:您代表法人杂志发表的声明,提到“由衷地希望发生在朱文娜记者身上的噩梦永远成为过去”,仿佛显得有些忧虑的成分?

王丰斌:从事新闻行业,很多时候会有这方面的忧虑,很多事情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我们期盼一个好的环境,有效的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朱文娜这件事放大来看是个很典型的案例,虽然它是偶然发生的,但也希望这件事对于相关法规的建设有促进作用。 (本文来源:南方网 ) 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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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 县委书记进京抓记者,是依法维权还是以权弄法?

负面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辽宁公安进京抓记者
  《中国青年报》报道,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因这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下午,西丰县公安局多名警察来到杂志社,要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详细
icon
焦点争议:

报道失实,影响了“西丰的形象”?
   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表示,记者朱文娜采写的报道通篇失实,严重影响了西丰的形象,“我们不采取相应措施,是对全县人民不负责任。”
    西丰县县委、县政府向《法人》杂志社出示的一份声明,西丰方面在《声明》中列举了他们对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存在的异议。“诽谤”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达到公诉范围。>>>详文  

朱文娜:先例一开记将者处境堪忧
    这次采访报道是一次正常的职务行为,我却遭到他们(西丰有关部门)的“非法”待遇,这很令人震惊。我将依法讨回公道,并希望记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制度上的保护。我想,如果这个(因报道被指控诽谤而被拘传)先例一开,以后保不准会发生在哪位同行身上,这样的话,记者的处境堪忧!>>>详文
律师观点:
周泽:以诽谤罪对记者立案明显违法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律师周泽说:“如果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认为赵俊苹编发的短信或朱文娜的报道对他造成了诽谤,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西丰县公安局以诽谤罪对记者立案调查明显违法。” >>>详文
相关评论:
报道到底“损害”了谁的形象?
  要知道,诽谤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而不是西丰这么一个“大概念”。假如被“诽谤”的不是权力拥有者县委书记,而是一个普通的群众,那么,西丰县政法委书记还会为百姓“代言”吗?西丰县公安局还会如此积极、如此神速、不远千里赶赴北京“办案”吗? >>>详文

网易网友:捧着书记胡来是要害他
    记者犯法也一样抓,但要看犯的是什么罪,犯了刑法中规定的罪由公安抓,检察院公诉,犯诽谤罪由被诽谤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不管诽谤罪。西丰不是没有明白人,既使张书记错了也该提醒他,为什么不提醒?张书记要是精明人应该能看明白,捧着他胡来的人是想害他。 >>>详文

朱文娜多日未在报社出现,桌上散乱地放着一些东西

icon 事件发展过程

1月4日: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 公安抓记者

1月7日:
记者离家躲避暂未被带走

1月8日:
记协介入“警察抓记者”案

1月8日:
西丰警方赴京拘传人员已回辽

1月9日:
西丰撤销对报道记者立案拘传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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