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三轮司机街头被查酿冲突 自曝行内潜规则(图)

2008-01-09 09:27:08 来源: 大河网(郑州)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女司机躺在医院衣服被撕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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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交通局运政大队“三轮车管理办”的执法人员执法时,遇上一辆没有营运证的三轮车。由于执法人员称不交罚款就强行扣车,司机要求拖延两天,双方“协商”不成发生争执,随后双方均称受伤住进了医院。记者在调查采访期间,多名三轮司机和居民反映——该县交通运政管理部门背后运行潜规则:无营运证的司机交50元,领一张罚单,就可以跑一个月。

事件:摩的女司机街头被查

1月5日下午,记者在虞城县公疗医院抢救室见到了三轮车女司机谷秋香。谷秋香称:“早上8点多,我驾驶着三轮车行驶到虞城县南关时,被10名身着便服的女子拦住去路,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让我交纳下个月的50元营运费罚款。我说今天还没有挣到钱,要求缓一缓,他们便强行把我从车上拉下来,推倒在地上就是一阵乱打……等我醒来时,就躺在了医院,我的羽绒服都被他们撕破了(如图)……”

谷秋香说:“我的三轮车已经买了一年多了,一直没有营运证,我也曾到运政部门办理过营运证,但被告知虞城县摩的三轮太多,不给办理,只要每月向运政部门交50元就能跑一个月。”

随后,记者采访了当时在场的虞城县运管员李艳萍。李艳萍说:“当时我们正在县南关查营运三轮的营运证,我们要给她(谷秋香)开50元的罚单,她说没钱,要求到7号再交。我们打算扣她的三轮车,她不让扣,并当胸打了我一拳。后来不知从哪儿来了一男一女,男的抓住执法人员赵大媛就打,女的也开始打……我拨打了110,打赵大媛的男子也被带到了虞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据虞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被带回派出所的男子叫张万忠,是拉架的。目前,办案民警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1月7日下午,虞城县公疗医院院长胡继岳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经医院诊断,运政执法队员身体没有什么问题,当天晚上都已经回家住了。三轮车司机谷秋香身体移动有点困难,目前正在住院观察。

50元一张罚单

“买”一个月的“营运权”

在虞城县的街头,记者采访了多位营运三轮车司机和居民,证实了谷秋香所说的“没有营运证的司机交50元就能跑一个月”的说法。

张先生说:“虞城县大约有600多辆三轮摩的,其中80%的营运者都没有营运证,有证的每月交给运政20元就可以了事,没有证的则要交50至60元不等,要是在运政部门有关系的话,也可以不交。”

谢女士说,一年前,其父亲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闲时在街上拉客,可是每月要向运政交60元,然后领回一张罚单,这样就“买”了一个月的“营运权”。谢女士说虞城县运政以这种罚款的名义向没有营运证的司机“卖” 营运权,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

针对此事,虞城县交通局运政大队一位叫马季(音)的负责人解释:按照规定,无营运证的营运者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可以处几万元的罚款,没有罚这么多,已经照顾这些司机了。

记者电话咨询了商丘市睢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邢星,邢律师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虞城县交通局这种变通的方法本身就违法了。” (本文来源:大河网 作者:张东 姜军峰) ~水晶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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