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破获最大制贩毒案 主犯曾赴边境“学艺”

2008-01-08 16:31:00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南昌)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记者昨日获悉,九江最大的一起制造、贩卖毒品案日前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陈某等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12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查,2006年下半年,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的被告人陈某为了寻找到一条快速暴富的发财之路,找到曾在中缅边境混了5年的被告人李某,商议在九江制造毒品麻古。

  同年10月,李某赶往中缅边境“拜师学艺”。李某在当地学习制造麻古技术后,将制造麻古的配方、比例及工艺流程等通过手机短信告诉陈某,陈某为李某学习制造麻古技术先后汇去“学费”11万余元。李某于去年2月返回九江。

  掌握了一整套制造毒品麻古的技术后,陈某筹集制造毒品资金40万元,在九江市闹市区延支山租下一套商住房作为“制毒窝点”,开始制造麻古。

  去年2月至3月上旬,陈某等人将制造的毒品麻古非法销售。去年3月9日晚至10日凌晨,九江警方摸清情况后,派出近百名警力闪电出击,分别在8个藏匿地点将10余名涉毒嫌疑人抓获,一举破获了九江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制贩毒品案,捣毁了“制毒工厂”,缴获制毒设备一套、毒品麻古3000余粒及一批制毒原料(去年3月本报曾作报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李某、肖某等人结伙非法制造毒品麻古1450余克,同时被告人陈某、肖某等人还将制造的麻古贩卖给他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组织、纠集他人贩卖、制造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李某学习制造毒品麻古技术,使得陈某等人制造出大量毒品麻古,其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是主犯;被告人肖某积极购买制毒原料、设备,将麻古销售给他人,其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是主犯。法院依法判处上述3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法院还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及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别判处田某等6名被告人1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9名被告人20万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刘婷、记者危诚)

  

(本文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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