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智同志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2007-12-20 18:36:10 来源: 新华社(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新华网3月15日电 3月15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表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选举国家中央军委主席。

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当选为秘书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陈昌智。新华社发

陈昌智,男,汉族,1945年7月生,湖北孝感人,民建成员,1968年9月参加工作,四川大学经济系中国经济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副教授。

现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1963—1968年四川大学经济系学习(其间:1968年9月—12月留校待分配)

1968—1970年解放军七八四八部队一五零师农场劳动锻炼

1970—1971年四川省金阳县洛觉区中学教师

1971—1978年四川省金阳县文教局干部

1978—1979年四川省金阳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1979—1981年四川大学经济系中国经济史专业研究生

1981—1988年四川大学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民建四川省副秘书长(1986.05)

1988—1994年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财贸委员会副主任、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四川省副主委兼秘书长(1992.07)

1994—1997年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民建四川省副主委兼秘书长,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

1997—1998年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民建四川省主委,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

1998—1998年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民建四川省主委

1998—2002年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

2002—2007年民建中央副主席、常务副主席(2007.07,2007.09按部长级待遇),监察部副部长,中国监察学会会长(2003.12)

2007—2008年民建中央主席

2008—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本文来源:新华网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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