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他发现由于ATM机出现故障,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大喜,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获,被法院以盗窃罪重判为无期徒刑。许霆认为法院量刑过重,已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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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明知取款机出故障恶意取款属盗窃
网友:这根本就不是盗窃,只是不当得利
网友:法院明显判重了,5年以下还说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