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纠纷案件被告人当庭撕毁证据被拘留

2007-12-09 17:33:04 来源: 新华社(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新华网南京12月9日电(记者王骏勇)法院对一经济纠纷案件进行调解,被告人竟情绪失控,将重要证据撕毁。日前这名被告人被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处以拘留7天的处罚。

  2007年6月,原告葛某与被告吴某就店面、货物转让等事宜达成一致,葛某就货物等作价3万元转让给吴某,吴某写了一份欠条约定于2007年10月15日前给付。然而约定到期后,被告吴某仍不给付,原告葛某便将吴某诉至如东县人民法院,请求被告吴某履行还款义务。

  2007年12月3日,如东县法院通知双方到庭调解,被告吴某情绪比较激动,在核实证据时拒不交还重要证据欠条,并当场将其撕毁,严重影响了诉讼的正常进行。

  为防止被告继续有过激行为,承办法官立即予以制止,并通知法警赶至现场将被告带走。经过谈话教育,吴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吴某作出了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

  

(本文来源:新华网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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