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子追打小偷迫其跳河溺亡被判故意杀人罪

2007-11-06 01:39:04 来源: 现代金报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昨天,浙江3男子追打小偷逼其跳河溺亡案宣判,法院对三人一审判决颜克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廖红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韩应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现代金报11月6日报道 近日,备受关注的浙江湖州市南浔区三人围追堵截偷车贼,致使小偷跳河溺水身亡的不作为间接故意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事件回放:浙江3市民因小偷溺水见死不救被公诉)昨天,湖州市南浔区法院对三人一审判决颜克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廖红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韩应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追打小偷致其跳河

今年5月25日11点半左右,17岁的周家龙在南浔镇偷了一辆自行车后被发现。车主颜克于和廖红军、韩应龙等人尾随追赶周,并在该镇安达码头3号吊机旁将其抓获。虽然周没有多少反抗,但非常气愤的颜和廖还是操起扳手和石块,朝周的头部击打;一起追的同伴韩等人也朝周拳打脚踢。

周家龙头皮被打裂,流血满面地挣脱殴打后,拼命跑上了停靠在码头的一艘货船。三人见周逃脱,也跳上船围追堵截。周被他们围堵在该船的尾部后,见无路可逃,无奈跳入河中。

颜克于、廖红军和韩应龙三人眼睁睁地看着小偷向前游了数米后又往回游,但渐渐因体力不支而沉入水中。这期间,码头上围观的路人劝他们不要再追打小偷,并警告他们“要出人命了”,但这三人无动于衷,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最后,偷车贼溺水身亡。

放任小偷溺死被指控

“颜克于、廖红军、韩应龙面对他人处于危险境地,负有救助义务而不作为,致使他人死亡。”9月14日,南浔区检察院对颜等3人提起公诉,指控其“故意杀人”。承办检察员王征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是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杀人。”王征中说,小偷没有抗拒抓捕,但颜等三人为了发泄私愤的所作所为已超出“抓小偷”的范畴。他们追打小偷造成轻伤以上,眼见着受伤的小偷为逃避追打跳入河中,颜等人应该预见到周可能死亡、且群众也有“出人命”的警示,他们却放任了周死亡的客观事实发生,间接构成了故意杀人。

三人被判故意杀人罪

案发后,偷车贼的父母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三人赔偿死亡补偿费等合计16万余元。在韩应龙赔偿了5万元后,偷车贼的父母撤回了起诉,并请求法院对韩应龙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人追赶导致偷车贼跳河,当小偷处于生命危险时,他们没有救助而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三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最终判处颜克于有期徒刑3年9个月、廖红军有期徒刑3年3个月,韩应龙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本文来源:现代金报 作者:李骎 李春慧 姚加黎) 啊丰

小偷溺水,是救还是不救?
icon 小偷行窃被追跳河溺水,是救还是不救?
今年5月25日,浙江一小偷行窃时被抓获,遭失主等3人群殴。小偷无处可逃,只好跳入河中。但因体力不支开始下沉,失主未想办法去抢救。日前,失主等3人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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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救。小偷死有余辜[票]
  • 拿不定主意。要看当时情况吧[票]
网友观点交锋
应该救
不应该救
   
网易广东深圳网友:

  应该救.小偷谁都恨,但是不应该看见人家要死了都不救...毕竟举手之劳就可以救人一命啊,是好人坏人交给法律去定吧[顶,我也说说]
pk
网易新疆网友:

  不救是正确的。救完他让他继续偷别人啊,以前害别人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会有今天的报应,社会风气败坏就是因为好人没好报,坏人瞎宽容。[顶,我也说说]
   
网易湖北武汉网友:

  小偷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不至于被判死刑吧?而这三位业主的做法算不算故意杀人呢?[顶,我也说说]
pk
网易北京网友:

  如果小偷被救,救人者遇难呢?这社会不是小偷越来越多,好人越来越少了?社会治安不是越来越差?[顶,我也说说]
   
网易江苏苏州网友:

  这个小偷17岁,罪不至死,已经打破头了,交给警查就可以了。是人就不能做得太绝。   我不是为小偷辨护。做事得有分寸,我支持法官的判法。[[顶,我也说说]

pk
网易浙江宁波网友:

  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现实中小偷太可恶了,有几个人抓了小偷不打啊,只能说这三人的运气差了点.也许中国的法律该改改对小偷的惩罚了,要严惩啊。 [顶,我也说说]
   
网易广东珠海网友:

  救也好,不救也好,都不致罪。小偷也是人,偷东西是犯法,不救人却是道德的沦陷![顶,我也说说]
pk
网易广东佛山网友:

  当好人救了吧,可能会被小偷反咬一口,不救吧,却自己又成了犯罪!干脆不救把自己打晕得了。[顶,我也说说]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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