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强奸精神病女邻居 被判3年

2007-11-06 01:18:53 来源: 大洋网(广州)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明明知道自己的女邻居是精神病人,花都一近七旬农民却入屋“猎艳”,结果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3年,这是记者昨日从花都法院获悉的。

2007年4月27日14时许,被害人黄某(精神病患者)吃完午饭后正在家里洗地,叶某进来后,对其说:“赶快把门关起来,要不有人进来了!”黄某关好门后走进房间,叶某将其按倒在床上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儿子刚好到母亲家借农具,敲门多时无人应答,便闯进屋里,却发现两人正在房间里,叶某正在穿上衣,裤子还没有穿,遂报警将叶某当场抓获。

为何没有使用暴力依然构成强奸罪?花都法院一名法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是精神病人,没有性自我防卫能力,属于法律强制保护的弱势群体。叶某明知故犯,不管采取什么手段,都构成强奸罪。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李朝涛 花法宣) 啊丰

关于 的
  • 没有相关新闻
匿名
精彩推荐
39健康网_中国第一健康门户网站
网易新闻,满足你的知情权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客服电话:020-83568090 主编信箱 给网易提意见 网站地图 历史回顾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