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拟出台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

2007-11-05 20:56:09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国务院法制办5日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征求意见稿: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10天;满20年的为15天。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16日。

金钱换“假”

带薪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京华时报11月6日报道   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授权新华社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个体户雇工也应休年假

  根据征求意见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工作1年即可休5天年假

  征求意见稿具体规定了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年假假期可冲抵探亲假

  就年休假与寒暑假、探亲假的关系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

  应按日补偿未带薪休年假者

  对于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16日,各界提出的相关意见须于2007年11月16日前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征求意见有关事项

  ●查看征求建议稿全文,请到“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

  ●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者直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有关机关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1750信箱

  邮政编码:100017

  电子邮件:zgdx@chinalaw.gov.cn

   解读

  专家称此前的规定操作性不强缺乏刚性约束

  “带薪年休假”提出数年未强制执行

  国务院法制办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是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带薪年休假”是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一个话题。早在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通知》并具体规定,“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一直没有制定出台具体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76条也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相关规定操作性不强,加之缺乏刚性约束,使得带薪年休假被公众批评为“一项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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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将调整休假制度,取消“五一”黄金周,将传统节日定为法定假日。对此,国家旅游局新闻处未予否认,但表示国务院已委托国家发改委调研假日调整方案,最终方案将等待人大批准通过后实施。

随着第25个黄金周落幕,关于“黄金周”的存废,再度争议声一片,建议改革黄金周休假方案的声音也出现在各大媒体上,一部分人甚至呼吁把原本集中的假期分散在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上。自1999年黄金周设置以来,人们对于这样一个休假方案的态度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背后无疑有许多有趣的内容值得发掘。

假日和度假本身不是为了花钱,或者说消费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节日以及随之而来的假日,本质上应当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忙碌辛苦之余心灵得以休憩的机会,人本身的幸福和文化意义才是假日的根本目的。从这个角度说,单纯从经济角度来衡量一个假日的制度安排是否合理,不能说没有道理,但至少是本末倒置的。

“国庆节到哪里都是人山人海的,车票机票更是一票难求。”记者的朋友吴冰一提到黄金周就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在北京工作8年了,还从来没有过带薪休假。每年回老家看望年迈的父母,也只有利用黄金周的时间。尽管国家规定有休假,可公司领导不说,谁敢主动提出?”记者了解到,其实带薪休假早就出现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中了。但那些落在公文上的规定,由于各种原因,致使绝大多数职工依然“有假不能休”。

国庆节期间,无论是节前的出行高峰,还是返程高峰,无不暴露出“黄金周”集中旅游方式导致的我国旅游资源超负荷运转。随着全国各地交通行业和旅游景点趁火打劫式的票价飙升,普通民众在对黄金周的“热”进行理性思考的同时,对带薪休假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 丁黎

新休假制度 并非存或废这么简单
icon 新休假制度 并非存或废这么简单

国务院拟出台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5日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详细]

[10年-20年,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icon 带薪休假制度其实已早纳入法律
其实带薪休假早就出现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宪法》第43条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恢复了休假制度,其中规定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党政机关办法自行决定。

icon 带薪休假好处多 实行起来形同虚设
  鼓励带薪休假是一种趋势,也是人们公认的社会进步的标志。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同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带薪休假制度有利于满足日益明显的个性化的消费需求,还有利于充分合理地利用社会资源。

  但由于带薪休假相关规定未细化、单位是否支持、人员编制紧张、就业压力大和更重视现金报酬四大因素,使带薪休假时下在大多数人眼里,依然只是个听来美妙的时尚名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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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废存之争

他山之石:国外休假制度
 
瑞典鼓励带薪休假
法国休假神圣不可侵犯
日本也有“黄金周”
英国休假不“一窝蜂”[详细]

变形的黄金周
icon 取消黄金周乎?

  
  每到黄金周,总有人抱怨这期间难以避免的“老三难”问题-----住宿难、吃饭难、交通难。

  黄金周诞生于1999年。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应该说有两点:一是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二是保障公众的休假权利。但是,目前这两个重要的背景都发生了变化。黄金周的“废止”或至少是“改良”已迫在眉睫。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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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从旅游的角度看,也许多数人会举手要求取消黄金周,但假如站在休假的角度来说,如果取消黄金周,就一定会牺牲很多人难得的集中休假时间。对于大部分工薪阶层和打工族而言,黄金周放假不仅意味着旅游,更多地意味着休息。[详细]

[事例]黄金周是我和相隔千里的女友见面的唯一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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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薪休假好,还是黄金周好,这个话题,一直是“见仁见智”。黄金周和带薪休假两者并不矛盾,推行带薪假期并不意味着取消黄金周。前者指的是春节、中秋等法定节假日放假,后者指的是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的长短享受到休息的时间,具体由用人单位来规定。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增加节假日,这是国家进步的标志。[详细]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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