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0月11日电(记者王以端、林艳兴)针对国有农场养老保险费缴费主体不落实、收缴率不高的现状,江西省日前下发通知,在全省农垦企业农业用地范围内推行“两田制”,以明确农垦企业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后的缴费责任和缴费方式,建立农垦企业农工参保的正常缴费机制。
按照江西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完善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全省农垦企业农业用地按农垦企业总人口数和正式农工人口数分为口粮田和缴费田两类。其中,口粮田按照农垦企业总人口每人1亩的标准分配,用于保障农垦企业从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缴费田按照农垦企业正式农工每人4亩的标准分配,专项用于为农垦企业正式农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田2亩,单位缴费田2亩。农垦企业农工分配缴费田后,按每亩每年300元共计1200元用以承担养老保险缴费。对2003年以后退休的农垦企业人员、对缴费田不到标准、缴费田实际收入与实际应缴养老保险费存在缺口等情况,省财政将给予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