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告别“风暴”,建设制度

2007-09-10 08:22:59 来源: 南方网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一个资源大省的环保局长,人很好,憨憨的。到北京来看我,喝醉了,憋的气终于迸发出来,指着我的鼻子骂了半个小时。醒了之后问他,他全然不记得,死不承认。


资料图片: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

作者:潘岳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

水的问题,已无回旋余地

二十二年前,1985年夏天,我25岁,第一次去滇池,作为环境记者,想写一篇关于水治理的报道。当时的滇池虽有些污染,但水质基本还说得过去。

二十二年后,2007年夏天,我在《北京青年报》头版上看到滇池的照片,绿油漆般的臭水冲刷着湖岸。那个口岸正是我当年去过的地方。

二十二年中,中国的经济实力、社会结构乃至精神价值发生了重大转折。“现代化”是中国人一百六十年的梦。中国今日之GDP总量、外汇储备、FDI似乎都在证明这一梦想的实现。但三农问题、日趋复杂的社会矛盾、严峻的环境资源现状(这在传统GDP统计中看不到),会使我们警醒,现代化梦想仍未完全实现。

今夏连续爆发的水污染危机最令人关注。因为和空气、森林、草原相比,“水”虽是工业化的命脉,但更是人类生存须臾不能离开的生命线。自从松花江事件起,平均两天就发生一起水污染事故。近年发生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中,50%以上因水而起。在“水”的问题上,增长与环境的矛盾短兵相接,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大江大河对文明古国最具特殊意义。中华民族尤其如此。大家常讲“五岳”,但未必知“四渎”。先秦典籍早将长江、黄河、淮河、济水列为“四渎”,那是诞生中华文明的母亲河。当我们为中华文明成为全世界唯一以国家形态同根同种同文存留下来而自豪时,一定别忘了问问为什么。这里面蕴涵着深刻的生态智慧。如今,这四条母亲河几乎所有支流要么坏死,要么干涸;9个大湖,7个的水质已是五类以下;看不见的还有华北平原下方超过10万平方公里的地下水大漏斗。几千年来,治水机制塑造着大中国的行政模式;治水得失检验着这一模式的效率。

几个月来,媒体和公众都在问:为什么政府花了那么多钱,那么长时间,下了那么大决心,大江大河大湖的水质还是没有根本好转?其实,不是没有好转,而是好转了又被第二轮、第三轮地污染。当不少官员仍然肤浅地认为只要GDP增长了就可能解决一切问题时;当官员政绩考核还是以单纯GDP增长为主要指标时;当推动GDP的仍然主要靠传统重化工业时;当尚未完成的行政体制改革导致水管理机制还是条块分割时;当一套可操作的环境经济政策还没有研究出台时;当地方保护主义和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公众与舆论有效监督时,我们只能说,中国如今的水污染问题,不是技术问题,不是资金问题,而是体制问题。

告别风暴,寻找新的出路

这让我想起了4年前的那个春天。突如其来的非典危机告诉我们,单纯的经济增长不能解决全部社会问题。新一届党中央适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启动了中国发展观和政绩观的全面转型。科学发展观不是单纯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而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更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进一步追求。四年来,科学发展观已在各个领域达成共识。当务之急,是如何将这一共识转化成一套制度,即如何把各个发展主体从过去的利益格局中拖出来,束缚进新的规则轨道。

写这篇文章时,“流域限批”的第一阶段已经结束了,各地的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很多十年关不了的污染企业被关了,一大批“土政策”被废止了。但我们却高兴不起来——解除限批之后呢,那些治污设施会不会真正运营?新上的项目会不会履行环保承诺?那些没有被限批的地区会不会以此为戒?

四年以来,媒体把环保总局的执法行动称作“风暴”。这个名字很浪漫。但现实却是一场没有丝毫浪漫色彩的、漫长而艰辛的拉锯战。从第一次关停没有做环评的30家特大项目开始,到第二次松花江事件后对大江大河流域的化工业布局排查;到第三次今年初的以遏制二氧化硫排放为目的的区域限批;再到今年夏天太湖蓝藻之后的流域限批。每一次,“风暴”都跟在突发事件和被动形势后面“亡羊补牢”;每一次,“风暴”都未能如愿变成常规性制度固定下来;每一次,“风暴”能改变的都远远不如人们期待的多。是该告别“风暴”寻找新路的时候了。什么是新路?制度建设。在环保复位的过程中,“风暴”是必须的,因为它的强势,才能够在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中重新建立环保的权威;但“风暴”再强,也还是传统的行政手段,没有改变现有的游戏规则,而且过于依赖各级执行者的个人意志。我们需要的,是更长久、更富全局性的解决方案。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经反复协调,“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草案”终于出台了;环保总局前不久又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推出了“绿色信贷”,环保第一次在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中成为一个“关键词”。这只是开始。下一步,将联合财政部开展环境财税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等课题的研究和试点;将联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进行环保核查,评价其环境绩效;将联合保监会,在环境事故高发的企业和区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将联合商务部,限制不履行环境责任的企业产品出口。从环保总局与各宏观经济部门合作情况看,争取在一年内出台若干项政策;两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四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环境经济政策一旦推行,不仅对中国环保事业有重大意义,也为中国科学发展观与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李啸天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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