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否认铁路赔偿新规有违以人为本精神

2007-08-30 14:36:26 来源: 中新网(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今日就《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与网友在线交流,提到火车“撞了白撞”的说法,王勇平指出,这种说法不够准确,更谈不上《条例》有关规定有违“以人为本”的精神。

中新网8月30日电 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今天作客新华网,就《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关于火车“撞了白撞”的说法,王勇平指出,这种说法不够准确,更谈不上《条例》有关规定有违“以人为本”的精神。

王勇平解释说,《条例》之所以实施的是一般赔偿原则,而不是无过错赔偿原则。主要是基于几方面的考虑:首先,铁路轨道是专用线路,与道路车辆、行人不存在混行。这一点与公路不一样,公路(除高速公路外)不但机动车有通行权,非机动车和行人也有通行权。这一性质,客观上要求汽车司机要随时注意和避让同一道路上行驶(行走)的非机动车和行人。

其次,火车在固定的铁轨上运行,在高速行驶中,一旦出现行人和道路车辆违反铁路法律法规的规定闯入铁路限界时,火车驾驶员除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外,无法躲避和改变方向;而汽车在公路上行驶,不仅在速度上有限制,即使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在平面空间范围内进行能动躲避,具有很大的机动性。

此外,火车速度快,制动距离长,时速在160公里的列车制动距离都在1000米以上,也就是说,即使完全尽到高度注意的义务并及时采取制动措施也很难避免与违章侵入限界的行人、道路车辆发生碰撞,只能被动地接受事故。正因为如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都有严禁行人在铁道线路上行走、坐卧等规定。

王勇平指出,对这种非铁路方责任的路外伤亡情况,国外铁路的规定也是大同小异。比如日本,如发生由于机动车、行人侵入铁路限界与火车相撞的事故,还要追究肇事机动车和行人的责任,要求赔偿对铁路方造成的损失和损害。(据新华网文字直播整理)

相关法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出台丁黎

(本文来源:中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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