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两位解读到现在,突然我发晕了,因为说到现在我又不知道边秘书长说的酒水服务费和我们平常人所说的“开瓶费”,现在餐饮企业来收取,是否合理合法呢?
边疆:如果我们谈到法的问题,现在还不违法。是不是?
邱宝昌:你站在你的角度、站在企业角度可能不违法,确实没有明令禁止企业收取酒水服务费的法律,但有希望相关法律,比如店堂告示中含有不公平条款,加重对方责任,免除自己责任,像这种就属于不公平条款。我们说这是一条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第一,这个条款没有和消费者商议,是你单方认定的;第二我认为是不公平合理的,你不能跟我收取酒水服务费,因为我来这里消费,一道菜里已经有服务费了,不能说单独端个凳子、递个毛巾都要收费,这是违法的,服务费定价是统一的,不能拆分。这一块说违法不违法,也不能说它违法,但如果它被认定为不公平的条款,那肯定是无效条款。
主持人:“开瓶费”肯定有更多的解释在里面,酒水服务这一块,餐饮说我还提供杯子了,还提供小姐给你倒了,还用了场地,这些且不去争论。网友提到,其实我自己也遇到过,武汉消过毒的碗筷费也合理吗?我怎么想也不明白,本来提供碗筷的餐厅居然要顾客交碗筷费。您别说,我还遇到了,我去广州就遇到了,一个包装好的碗筷勺盘子,一块钱一位,原来广东那边喝茶的费用是免的,他算一块钱一个人的茶位费,最可气过段时间我看到新闻说那个消毒是很脏的消毒方法。且不说它是不是干净,就说消毒碗筷竟然要收费,这是不是属于餐厅另外收费,是合理合法的吗?很多去餐厅消费的人问服务员都说,你们现在不相信我们的消毒技术,好,我去买来的消毒。
边疆:以前很多酒楼都是多次用筷子,现在很多酒楼都是给你一袋,连毛巾带筷子,然后收取你的费用,以此类推,这种东西都属于这一类,我觉得没有明令禁止它不能收,假如地方的法规,或者全国性的法规明令禁止它不应该收取这个费用,那它肯定是违法的。现在目前为止还没有地方明令禁止收取这一块的服务费,我觉得还不能算违法之列。
邱宝昌:违法不违法另谈,我不同意边秘书长的意见。按照服务法,餐饮企业提供干净的餐具这是你应尽的义务,消毒不消毒这是你自己的事,但你要符合卫生标准,这是你经营者的义务,怎么做是你自己的事情,但是你不能说我给你消毒了就另外消费,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本身是你的义务,把你的义务定价让消费者支付成本,我认为不公平,是违法的。第二,刚才边秘书长讲了碗筷、毛巾和筷子,法律上是没有禁止性规定,但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应该给消费者选择,不是那种筷子的,我选择,我愿意选这个那就另当别论,如果你不给我选择,强行收这一块钱我认为这就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主持人:曾经这些餐饮企业在推行餐具的时候,毛巾筷子搁一个包里,如果你知道这是收一块钱的,他不会告诉你收一块钱的,给你搁桌上,最后结账的时候找你收钱。但大家聪明以后会这样做,我刚刚洗手出来吃饭没必要用这个,好,你给我换免费的筷子,现在有的餐厅已经到了,没有,只有这种。
边疆:我觉得邱律师的这种提法很好,将来我们也会把这种意见吸收到行业规范里去,给大家选择,但首先你要给大家一个保障安全,不是说另一种就是脏的,这种条件下你提供两个选择,我觉得这倒是一个,刚才你说合理合法是两件事情。像邱律师说的,合法问题剖开之外,那就是合理了。
邱宝昌:你刚才讲的那个问题,先不告诉你,最后结账的时候收费,现在这个标准必须要明示,如果没有明示,消费者可以拒付。所以现在行业标准还是有利的。
主持人:您说明示,放在什么位置算明示呢?放在菜单最后一页写一下?
边疆:明示包括墙示、菜单示和口头。
主持人:少一条都不行?
边疆:必须是有效告知。
邱宝昌:比如在墙上,消费者看到了,我同意你的,或者我不同意,一般来讲经营者必须要明示,上墙或者上牌,服务员要在你选择之前必须要告诉消费者这是收费的,如果我选择了,我想这样是可以的。如果你没有告诉我,消费者这个钱多花了,就很冤枉。
主持人:像我遇到的餐厅,没有,就这一种筷子,怎么办?
邱宝昌:像北京的,有一个功夫茶,一付五快,后来来了以后大家都不知道,都喝了,后来按位一人五块。
边疆:那肯定不对,你事先没告诉我,你要告诉我我不一定选择五块钱的茶。
邱宝昌:之前不知道,以为是免费茶,哪有免费茶?只有普通餐厅才有免费茶,它那个茶叫功夫茶,是不是功夫茶都还搞不清楚。后来有消费者要跟他理论,后来一想人也多,大家也都开心,也就算了。
主持人:您看,法律从业者尚且如此。
邱宝昌:比如边秘书长请你,你们俩,如果我真要较真的话,把你们俩的和谐气氛搞僵了,但我提出这个问题了,告诉服务员这种问题必须要明示,如果明示了我可以选择或者让你。这家酒店我可以告诉大家,现在不开了,连锁的在西边那个店已经不开了。
边疆:这种店我觉得这招就是短命的招儿。
主持人:明示了的,有一家餐厅收取包房费,而且有一个最低消费,必须在这个最低消费里面收取你15%的服务费,这个是否合理?
边疆:我的原则,我坚持的原则还是它公示了,提前告诉你了……
主持人:没有,我去定餐的时候它只告诉我这个餐厅最低消费八百。
边疆:刚才律师说得非常好,必须有效告知,我觉得这样就不属于违法了,但有些地方的,包括工商管理和一些规定里明确提出来包间费的问题,明确提出包间费是不能收的,如果明确提出来不能收,那你就是明显违规。
邱宝昌:刚才我说的有效告知,不是说只要有效告知就不违法,而是在没有法律明令禁止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对方同意那叫做有效告知。你刚才讲的问题我还遇到了,并且还有多的,第一,包间收包间费,还有服务费,大厅菜谱和单间菜谱不一样,并且不告诉你。举一个例子在大厅里这个菜10块,在大厅里是12,一开始人都不注意,但有些老客户,一开始都让你到包间吃,有些人到餐厅一看,和上次吃的不一样?因为它的菜谱就不一样。实际上这就涉嫌到一种价格欺诈。当然我这种理解不一定正确,如果在商场卖服装,同样一个商品两个价钱,一查处到肯定是价格欺诈,但对我们来说,是同一时间、同一经营场所,都在一个酒店,却有两个价格,这是不是价格欺诈?同一经营场所,生产加工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只是让客人去的地方不一样,你的食品生产加工成本所有都一样,刚才边秘书长讲了,03年取消了餐饮服务定价,可以随便定了,但要遵守成本和供求关系,你统一都在一个地方,你的制作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都一样,却把价格分成两种价格,并且很多人不了解餐厅价格和包间价格是有区别的,像这样的话我就认为最简单的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边疆:有很多酒楼都这样,但据我了解有些地方是这样,一个是单间里的菜和大厅里的菜数量不一样,因为单间里的通常是按照10个人的量做,但我认为这些都不是问题,应该标注,比如外面菜7两,单间是1斤。另外单间有服务,有些单间的酒杯、筷子更不一样,是要多收一点的。
邱宝昌:那是菜品价格,它有服务费,有最低消费,有几道费用来卡你。刚才你说杯子不一样,是,单间里的好一点,但你有15%的服务费了,你加过了的,还设置了最低消费。实际上我认为从节约型社会来讲我们行业应该做到节约消费,不能因为要最低消费1000块就鼓励他消费。
边疆:对,我们不能鼓励消费,吃不了就浪费,这个应该有待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