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费案律师声请传唤陈水扁作证 审判长未裁示

2007-07-27 16:38: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中新网7月27日电台北“地院”27日开庭审理机要费案,传唤黄志芳、曾天赐等4人。黄表示,针对机要费用于“机密外交”部分已请示过陈水扁,陈表示不得于法庭上揭露。律师团则表示,本案是以陈水扁执行“国务机要费”为核心,因此,当庭声请传唤陈水扁出庭作证。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律师李胜琛表示,由于陈水扁已经指示黄志芳等人不得于法庭上揭露机要费中用于“机密外交”的部分,使得律师无法针对“机密外交”的经费流向,诘问证人黄志芳及曾天赐,对被告马永成及林德训不利。

  李胜琛当庭向审判长蔡守训表示,本案是以陈水扁执行“国务机要费”为核心,其中有部分经费用于“机密外交”,鉴于“大法官”第627号解释确认陈水扁具有“机密特权”,因此,本案的证人黄志芳等人已奉命不得在法庭上陈述有关“机密外交”的内容。如此一来,律师无法针对“机密外交”部分诘问证人。

  律师认为,有关“机密外交”涉及陈水扁“机密特权”的部分,只有陈最清楚,也只有陈才能决定是否透露内容;因此,律师当庭声请传唤陈水扁出庭作证,不过,审判长蔡守训法官并未当庭作出裁示,仅表示将择期裁定。

  另外,今天出庭作证的还包括杏林制药董事长李碧君,她表示拿发票给吴淑珍时不知道是用于申报机要费,她在接受检方讯问时的笔录内容与她的真意相符。另一名证人龚金源(即甲君),今天则再度请假。

  今天下午台北“地院”仍持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原订要传唤吴淑珍,但是她以身体因素为由再度请假。

  (来源:中国新闻网)

netease
我来评两句
我的灌水记录
匿名发表
精彩推荐

39健康网_中国第一健康门户网站
热点推荐
体育推荐
娱乐推荐

网易新闻,满足你的知情权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客服电话:020-83568090 主编信箱 给网易提意见 网站地图 历史回顾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