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向一超生私企业主征收101万社会抚养费

2007-07-23 13:39:26 来源: 浙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   核心提示:浙江乐清一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的私营企业主包某,按当地计生执法部门有关规定,到指定银行如数交纳了“超生”社会抚养费101万元。

浙江日报7月23日报道 近日,乐清依法对当地一个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的私营企业主包某征收社会抚养费101万元。7月11日,包某到指定银行如数交纳了101万元。

包某是乐清柳市镇后街村村民,在杭州办企业多年。2007年6月13日上午,乐清市人口计生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包某妻子于2007年3月11日在永嘉同安医院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经调查取证,乐清计生执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了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101万元的决定。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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