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村干部借“新农村建设”侵占集体土地
晨报讯(记者朱烁)“个别乡镇借‘农民上楼’之名大搞房产开发牟利!”昨天,市规委负责人向市人大代表汇报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时怒斥个别基层政府“挂羊头卖狗肉”的行径。继房山青龙湖别墅被查之后,规划部门又在通州发现百万平方米“小产权房”。
新发现
通州又现大面积小产权房
市规委委员孙卫昨天带来一组数字,从去年以来,北京利用卫星进行了8次查违,现场核查确认违法建设575处,面积达208万平方米。其中今年前4个月发现违法建设79处,13.35万平方米。发生在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数量占到总数的98%。部分乡镇、村队等基层政府打着“新农村建设”、“农民上楼”的旗号行房地产开发之实,侵占集体土地,兴建别墅出售,以牟取暴利。有些区县兴起的村镇“小产权”现场就是集中体现。孙卫透露,继房山的青龙湖别墅区被查处后,近日,规划部门又在通州发现了百万平方米的“小产权”房。
新现象
以租代征建设工厂库房
除“小产权”房外,违法建设者采取“以租代征”形式,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自己投资建设兴建工厂、库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出租牟取利益。在集体土地中发生的违法建设是一个新的苗头,查处难,法律界限不明确,造成管理上的难度。孙卫表示,市规划、建委国土等部门将专门就集体土地性质等问题进行研究。
新设想
违法建设属地政府担责
因为卫星查违发现的都是已建成的违法建设,处理难度很大。市规委正在考虑建立有效的违法建设预警机制和巡查制度,目前一些区县尝试招聘专门的“协管员”专门查找违法建设,但孙卫坦言,目前确实有一些违法建设与当地政府利益挂钩。孙卫透露,这个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将出台的《城乡规划法》拟建立属地责任制,管辖地盘上发现违法建设,当地政府要担责。
行政处罚将“对号入座”
晨报讯(记者朱烁)同是随地吐痰,有人被罚20元,有人就得掏50元,处罚从轻或从重,执法人员掌握着大量的自由裁量权,为了减少执法随意性,避免“同案不同命”,北京市政府日前通过推进依法行政的6项“军规”,其中特别针对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作出严格限定,要求有处罚权的行政部门细化处罚标准,做到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轻重“对号入座”,减少执法人员权力寻租的可能性。
昨天,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汇报北京市依法行政工作进展。周继东坦陈执法问题仍是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最突出的矛盾,而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是最为突出的问题。
周继东透露,日前市政府通过了推进北京行政执法工作的6项配套制度,直指行政执法的薄弱环节。为了减少执法随意性,文件中要求有监督处罚权的行政部门细化每一项处罚标准和幅度,按照同一类违法案件的不同性质、情节轻重对应不同的处罚标准,作到“对号入座。
对于执法者的管理,文件规定凡是有监督、处罚权的部门,执法人员一律经过培训考核上岗,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
东城处分18名公务员
晨报讯(记者朱烁)在两年时间里,由于在工作态度上或履职过程中存在问题,东城区政府部门35名公务员遭到投诉,其中18人受到扣罚奖金、记过等处理。
东城区行政投诉中心主任杨新介绍说,从2005年4月至今共收到126件投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城管、卫生、环保、劳动等部门,目前这些投诉案件全部办结,其中涉及公务员35人,正处级1名,副处级2名,科级以下32人。经过查实的案件有18件,主要集中在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东城区针对这些单位或公务员的问题严重程度分别进行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如扣发奖金、调离岗位、通报批评、处分、警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