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王鑫 侯咏梅记者袁勇)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该区体改办原主任夏鲲被控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夏鲲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对其所得的35万股干股及其孳息6440元等予以追缴。据悉,这是继前任主任何某因涉嫌贪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后,后任主任又因受贿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夏鲲作为体改办工作人员,在负责指导成都某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与一天然气公司合并重组时,收取该股份有限公司送的合并重组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干股35万股,价值35万元。宣判后,夏鲲表示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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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