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不准骑摩托电单车

2007-07-03 18:09:44 来源: 羊城晚报(广州)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本月15日起放暑假,教育和交警部门联合发通知

  本报讯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全市中小学暑假将从本月15日开始。市教育局与市交警支队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生一律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儿童也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暑假工作的

  通知》指出,本学年中小学暑假共七周,新学年在9月3日正式上课,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参照全日制中小学校历执行。教育部门要求,做好防止中小学生流失的工作,要及时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动员学生复学。

  通知指出,近年来涉及学生交通事故上升的严峻形势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明确规定中小学生一律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交警部门将在暑假期间,加强对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由于新学年起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在原来免交杂费的基础上,享受真正免费义务教育,免交书本资料费,因此,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规定办理新学期注册收费,继续做好九年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工作。同时,各民办中小学以及公办高(职)中,要按规定办理新学期注册收费工作,不得跨学期提前收费。(何春辉)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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