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洪涛:乐施会“化缘”香港 行善内地

2007-06-29 11:44:28 来源: 南方报业(广州)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   香港乐施会从1987年进入内地,目前在内地19个省市区,包括云南、贵州、广西、重庆、陕西、甘肃、内蒙、青海、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海南、浙江、江苏、北京、上海、天津及广东等地展开分属多个主题的扶贫发展、救援及教育倡议项目。

上世纪80年代初期,NGO组织(non-goverment 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是在国家外经委的管理下,这可以说明当时政府是把它作为外来资本国外企业进行管理的,这其实是没有弄懂NGO是做什么的。那时,西部是作为试点向外来的NGO开放的。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这使得NGO在大陆的发展迅速进入到第二个阶段。2004年的怒江大坝事件,可以说,将NGO推进到第三个阶段,政府、媒体、NGO开始一起合作。

香港乐施会从1987年进入内地,目前在内地19个省市区,包括云南、贵州、广西、重庆、陕西、甘肃、内蒙、青海、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海南、浙江、江苏、北京、上海、天津及广东等地展开分属多个主题的扶贫发展、救援及教育倡议项目。

廖洪涛,香港乐施会中国部总监。他在内地出生,读书、服兵役,后在中山大学读书,获硕士学位,在广东省环保局工作4年,1994年赴港,在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4年。1998年开始踏足NGO,先后任绿色和平项目总监、香港乐施会中国项目副经理、绿色和平总干事、香港乐施会中国部总监。

宗旨

对抗贫穷防灾救灾

记者:在内地,乐施会虽然参与了很多工作,比如扶贫和赈灾,但知道乐施会的人还不是很多,知名度还不是很高。

廖洪涛:是这样的,我们在内地做了很多事情,但多年来在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很少。这和我们以前的理念有关系,所以并不为普通的公众所知道,只是在NGO圈子里有很高的声誉。我可以做个简单的介绍。

香港乐施会成立于1976年,那时内地的“文革”刚结束。一群关注贫困问题的英国志愿者在香港成立了乐施会,1988年正式注册为独立的扶贫、发展和救援机构。乐施会跨越种族、性别、宗教和政治的界限,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及贫穷人群合作,一起努力解决贫穷问题,并让贫穷人群得到尊重和关怀。“助人自助,对抗贫穷”是香港乐施会的宗旨和目标。成立初期,主要是帮助一些由于越南排华而到香港避难的华人,他们在港成了难民,乐施会组织力量给予他们救济。

我们通常说的乐施会是指香港乐施会,国际乐施会是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发展和救援组织,英文名称为Oxfam,包括香港乐施会在内的13家独立运作的成员组织。乐施会已先后在全球超过60个国家推行扶贫及救灾工作,开展综合发展、紧急援助、教育、卫生和水利等项目,帮助贫穷者改善生活,自力更生。

记者:乐施会是从何时进入中国内地的?主要是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廖洪涛:今年是香港回归十周年,也是乐施会进入内地工作20周年,很有纪念意义。1987年开始,最早应该是在广东,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帮助项目。比较大规模的进入是在1991年之后,在云贵川做社区为本的扶贫工作,和当地的扶贫办合作,摸索经验。

乐施会在中国内地主要推行扶贫发展及防灾救灾工作,项目内容包括社区发展、农村综合发展、增收活动、小型基本建设、卫生服务、教育、能力建设及政策倡议等。截至2005年,乐施会在内地27个省市区开展了赈灾和扶贫工作,投入了近4亿元人民币,边远山区的贫困户、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农民工和艾滋病感染者都是乐施会工作的受益者。

拓宽

回归十年投内地三亿

记者:香港回归之后,乐施会在内地的工作有何变化?

廖洪涛:这就大不一样了,1997年之后,乐施会与内地的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宽了。和政府签署了一个框架协议,在云南签下了3年的扶贫项目,和国务院扶贫办,广西自治区民委,青海省民政厅、民政部扶贫中心等单位有了更多合作。

不仅是在云贵川开展工作了,还进入到了陕西、甘肃等西北地区,不单做“以生计为本”的扶贫工作,也开始在城市做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艾滋病感染者救助等项目,合作的地区和领域成倍数扩大。

乐施会与中国政府机构在回归后合作的层次也提高很大,比如,在多哈回合谈判中,乐施会接受商务部的委托,进行在中国的农产品保护等公平交易议题的研究,可以说,和官方在政策层面的合作也多了起来。

从乐施会在内地的投入资金上来说,前10年只有1个亿,而1997年之后的10年就有3个亿了。

记者:除了扶贫等生计项目的合作,乐施会还在哪些领域与内地机构合作?

廖洪涛:1997年之后,中国内地成为了乐施会的工作重点地区,现在一半的项目是在内地。目前是,未来也是。1992年,我们在昆明开设了香港以外地区的第一个项目实施机构,之后又在北京、贵阳和兰州设立项目办公室。为回应需求和挑战,2005年,我们正式成立香港乐施会中国部,专门管理日益扩展的中国项目。乐施会在内地的工作可以分为四个类型。

一是人道主义救援,比如云南普洱的地震救灾,乐施会是参与了的,拿出了50万元人民币的物资。可以说,从云南到黑龙江,从新疆到内蒙古、广东,乐施会在内地开展的这类型工作地域很广;二是农村社区扶贫,比较专注于云南、贵州、广西、陕西和甘肃;三是扶贫工作中的方法推广,参与意识培训,通过乐施会与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的合作,推广扶贫理念;四是政策层面的合作,和农业部的WTO谈判农业项目的合作,还有扶植中山大学公民教育中心的一个项目,做NGO的政策研究等。

认可

做了好事也要会“张扬”

记者:听你说来,乐施会在内地应该说是顺风顺水,没有受到过什么障碍?

廖洪涛:可以说从第一天开始,我们就和政府的工作目标大同小异。我们也是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有生力量,也是在政府框架下工作的一个小小的螺丝钉。

当然,我们还面对着项目所在地的老百姓的接受和认可。没有一个扶贫的方法是可以复制到所有地区的,所以在工作手法上要有弹性、灵活性的问题。在各个地区的项目我们基本上都得到了当地百姓的满意,因为我们是从他们的利益角度考虑的。

我们也善于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引进过来,比如和国家外资办合作的社区项目基金。可以说,我们在内地和政府的合作项目90%是顺利的,是令人满意的。

记者:这样的一个开端和过程肯定会为以后的工作带来好处。

廖洪涛:这是当然的,乐施会在内地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和肯定,为以后的扶贫和工作开展带来了保障。2001年,乐施会获得了国务院扶贫办发表的“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肯定,2003年获得了一个《南风窗》颁发的公共利益2003年度榜“扶贫奖”,2004年,我们的前总干事庄陈有先生获得了中国首届消除贫困奖——奋斗奖荣誉。

记者:如果从时间上算,乐施会差不多经历了NGO在内地发展成长的全过程,乐施会见证了很多,也为中国NGO的未来取得了经验。

廖洪涛:NGO在中国内地经历了三个阶段,可以说,乐施会差不多参与了这三个阶段,体会也很多。

上世纪80年代初期,NGO是在国家外经委的管理下,这可以说明当时政府是把它作为外来资本国外企业进行管理的,这其实是没有弄懂NGO是做什么的,在管理体制上不清晰。那时,西部是作为试点向外来的NGO开放的。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这使得NGO在内地的发展迅速进入到第二个阶段,各种项目也开始运作了,比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反家庭暴力等。这时,媒体也开始与NGO进行合作。2004年的怒江大坝事件,可以说,将NGO推进到第三个阶段,政府、媒体、NGO开始一起合作,相互配合,这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开展政策的讨论和建设,很有意义。回过头看,差不多是每十年就会上一个台阶。

记者:乐施会在经历三个阶段之后,是否学会了很多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的经验,是否可以拿来介绍给新生的NGO特别是草根NGO学习呢?

廖洪涛:这当然可以拿来与国内同业分享。我们的经验很简单,就是NGO如何让政府部门充分了解你的贡献和重要性,我们一直相信只要做了好事不需要张扬的,现在也开始反省。我们90%的项目与政府合作,每年几千万的钱砸下去,究竟做了什么呢?可以说,社区知道,老百姓知道,合作的机构知道,但其他政府和公众是不知道的。所以,有时我们不能一味地责怪政府不了解,我们要完整地把我们的使命、理念和成效告诉大家,包括政府。

记者:内地近年来草根NGO的发展也很迅速,乐施会作为先行者,是否会对它们进行扶持和帮助?

廖洪涛:我们有一个NGO项目管理团队,支持NGO的能力建设,有两个同事在专门做。我们有合作了10多年的伙伴,在陕西和北京都有草根NGO和我们的合作,也在一些大学和社科院做一些研究扶持。

很多NGO并不是代表乐施会讲话的。但我们通过具体的项目框架进行合作,举例说,如有的NGO是关注某地打狗的,是保护动物权益的,但他们是避免民众和政府的对抗在做工作的,他们也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之一。

资金

募集捐款公信力是关键

记者:乐施会每年投入到内地的钱有几千万元,投入到越南等其他国家的钱也很多,这些钱是香港政府出的吗?是从哪里来的呢?

廖洪涛:我强调一点,香港乐施会的慈善是平民慈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乐施会募集来的钱是香港民众的,香港政府每年有很少一笔海外灾害救援基金,比如在印尼海啸时动用过,但这个比例是很少的。香港民众捐的钱,可是很少用到香港本土老百姓身上,可能不到10%吧,90%以上的钱用在了香港之外,大部分又在中国内地。所以,我认为,乐施会所做的事情是平民慈善。

我们一年有一亿多的预算,90%以上的钱是老百姓的捐款,我们已经很清楚地告诉捐款人,这个钱不是在香港社区里提供救助的,因为我们香港本地的救助,特区政府已经解决了很多。我们的老百姓,他们真的就愿意做出奉献。

记者:你所说的老百姓捐款,内地的一些NGO也尝试过用多种形式募集,比如青基会等机构,乐施会是用什么方法募集的呢?

廖洪涛:我们有一个数字是惊人的,那就是我们在香港有10万个每月捐款者,有些人是从读中学就开始捐的,10年20年了还在捐,每月都固定把钱汇入我们公布的账号,如果一个月捐100港元,一年就是1000多港元,10万捐款者算下来就是很大的数字了。

我们每年还有一个乐施会毅行者活动,组织香港民众报名参加在48小时内全程走完100公里的徒步越野,每年参加的人都很多。参加的毅行者是4到6人一组,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募捐数额,他们可以自己捐,也可以让亲戚朋友同事捐钱,这个项目每年募集的钱有两千多万港币。

乐施会和香港的其他NGO一样,在政府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募捐的形式是多样的,也会搞街头募捐、电视募捐、网络募捐,还发展“乐施之友”,每年一次的“乐施米”义卖等活动,多种方法募集的钱用到公益事业上。

我估算过,香港有300多万人在工作,所有NGO的每月捐款者加在一起应该有30万左右,也就是说,每十个工作人口中就有一个人是NGO的自动捐款者,这个数字是很客观的,捐的钱比纳税还多。我们的捐款者都有自豪感。

记者:内地的NGO也存在募集资金的问题,民众普遍的反映是,对一些组织不信任,不相信捐的钱就真的用在了慈善事业上,乐施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廖洪涛:平民捐款的公信力是很关键的,一旦出现丑闻对机构的杀伤力是很强的,这方面的自律、自我监督、透明度等都是不可避免的,一定要非常非常小心。

乐施会有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财务制度,我们所做的项目都会向捐款者公开,会有财务报告给公众。我们在内地的工作也出现过资金被项目合作方没有用到位的情况,我们会把这些事情公开,给捐款人一个交代,终止项目的合作。

如果内地的机构和乐施会合作过的话,就会明白乐施会为什么会在这方面比其他基金会制度化建设更强,在财务问责更谨慎了,因为我们所有捐款者都是老百姓,不能有任何漏洞产生。

记者:乐施会有来自内地捐款者的钱吗?

廖洪涛:有,但我们是不鼓励这样做的。我们在香港和国内的办事处经常接到内地个人和企业打来的电话,询问如何捐款给我们。可是,我们是不能直接接受他们的捐款的。有些人是通过把钱转到香港或国外的账户上后再给我们的。一个NGO要经得起推敲,与捐款者、政府部门等各方的互信是很重要的。

本土化

大部分同事来自内地

记者:许多在内地的NGO都遇到过注册的问题,由于管理制度上的约束,很难取得合法注册,乐施会是否有这个难题?

廖洪涛:乐施会和许多国际NGO一样,虽然在内地已经开展工作很多年,并且设立了4个办事处。但是,我们一样是没有取得合法注册的。要有挂靠单位等条件的约束,让我们很难通过注册。

记者:没有注册会带来什么不便之处?工作不是还可以照样开展吗?

廖洪涛:一个约束就是我们不能直接接受内地的捐款。我们是设想能够在内地进行募集资金的,可是,内地的法律又规定了条款,我们是不具备募资的基金会条件的。我们希望的是内地人能够参与进来,捐款并监督我们的工作,这样才能让内地民众更加认同和接受我们。

我们曾经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过希望注册的意愿,经常会邀请国内部门到海外考察,也邀请他们到香港考察我们的总部,希望通过更多的了解互动,加深认识。

记者:据你了解,注册的困难有缓解吗?

廖洪涛:我感觉还没有松动的迹象,但有一些现象可以表明,政府部门肯定在做研究。

记者:听你介绍下来,乐施会大部分的工作是与内地有关的,是否有很多工作人员也是内地的呢?

廖洪涛:我就是从内地到香港读书,又在香港的NGO里锻炼成长起来的,应该说是有内地背景的。以前,乐施会管理层都是有海外背景的,在海外受教育,但现在有了变化,比如中国部有12个工作人员,其中的一半是内地人。

以前,国际NGO都是在海外培训人员,再派往内地工作。我们目前在内地的同事中,80%是内地的,在内地读书接受高等教育。还有,以前我们来自内地的员工在薪酬上与海外员工差距是很大的,目前这个差距也在缩小。我想,再有十年会抹平这个差距。

记者:香港与内地更紧密了,作为从香港来的NGO,与内地的关系也是更紧密了。

廖洪涛:我们一直在考虑乐施会在内地的本土化问题,我们希望得到合法的注册,我以前在绿色和平工作时,也考虑过绿色和平在内地的注册问题,可以将名字定为“中国绿色和平”。我们希望能够有资格募集资金,参与到更多的事情中去。中国政府可以放心的是,我们没有任何的宗教背景,是专门做以生计为本的扶贫等工作的。当然,我们也知道,政府也很希望NGO的管理规范化,这样才能知道NGO究竟是在做什么。

我们有一个中国发展基金项目,是专门为中国的项目募集资金的,香港每月有过万的固定捐款者为这个项目出钱。

记者:内地的NGO这些年来也在发展,政府在管理上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另外,随着经济也在发展,有人就说中国内地不需要海外NGO的捐助了,乐施会考虑过改变在内地的政策吗?

廖洪涛:我听说过世界银行减少了30%的对内地援助,但我们不会,香港乐施会成立之初就是为帮助内地贫困地区改善生活环境为工作之一的,不但不会减少投入,还会考虑逐年加大资金投入。

内地确实积累了很多经验,我们也在考虑是否要把内地的经验介绍到海外去,能否把政府强、社会弱的NGO管理经验介绍给类似形态的国家和地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也在增强,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加大中国在海外的影响。Kitten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喻尘
我来评两句
我的灌水记录
匿名发表
精彩推荐

热点推荐
体育推荐
娱乐推荐

39健康网_中国第一健康门户网站
网易新闻,满足你的知情权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客服电话:020-83568090 主编信箱 给网易提意见 网站地图 历史回顾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