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87号)要求,现将我省第一批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的医院名单及由省卫生厅和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根据区域卫生工作需求和医疗卫生布局拟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医院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地方医院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向省卫生厅医政处反映;如对公示的部队医院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向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反映。
公示时间:2007年6月18日至2007年7月1日(共14天)
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孙炳刚,电话/传真:020-83710265
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联系人:向彩良,电话:020-87178522,传真:020-87178552
第一批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医院名单
表略,详见报。
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院名单
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项目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肾
中山市人民医院 肝/心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肾
广州军区总医院 肝/心
四五八医院 肝/肾
广东省卫生厅 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