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1岁女生在福州遭老师强奸身染梅毒

2007-06-14 00:33:00 来源: 东南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   核心提示:去年底,广州籍年仅11岁的女生小芳(化名)在福州福清宏路某文武学校被老师强奸,身染梅毒,当事老师被抓。

东南快报6月14日报道 去年底,广州籍年仅11岁的女生小芳(化名),在福清宏路某文武学校被老师强奸,身染梅毒,目前还在受病痛折磨。昨日下午,她的哥哥黄先生从广州赶到福州找到记者,诉说他妹妹的不幸遭遇。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妹妹是2002年7月到那所文武学校学习的,当时交了3.2万元赞助费。今年1月,已念4年级的妹妹回家过年。每隔两三分钟,她都要用手掏掏下体,这一反常举动引起家人的注意。小芳告诉家人,她的下体很痒,很不舒服。

第二天,黄先生的妻子带着小芳去医院检查。检查的结果让全家人万分震惊,小芳患上梅毒!医生说,小兰染上梅毒已经有两个月了。

在家人的安慰下,小芳讲出事情的经过。小芳在文武学校是寄校生,家里给的零花钱寄在老师那里。去年11月的一天上午,她找张老师要零花钱,老师让她到宿舍拿。到了宿舍,老师很热情地泡了一碗面给她吃。小芳说不吃。老师突然叫她脱下裤子,转过身去。接着,小芳感觉有个东西插进了她的下体。年仅11岁的小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疼得想哭。老师让她不要告诉别人。过了几天,小芳发现下体开始瘙痒了。

得知妹妹的遭遇后,黄先生立即和学校负责广州片区的付主任联系,付主任将情况报告了学校。过了两天,学校派一名副校长到广州,说学校会解决这个问题的。几天后学校报了案,当事老师被警方抓了。之后,他们找学校要讨个说法,但学校不理不睬。

昨晚,记者电话联系了事发学校的刘校长,刘校长说这个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家长届时可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至于学校管理问题,刘校长不愿多说。

福清宏路派出所所长何明秀告诉记者,案发后,民警曾赶往广州调查取证,目前案件早定性,已进入批捕起诉阶段。netease

本文来源:东南网 作者:江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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