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被继母告上公堂

2007-06-01 09:01:00 来源: 半岛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再婚20多年的父亲在车祸中去世,眼睛有四级残疾的小刘被继母告上了法庭。继母称小刘虐待自己,要求继承小刘父亲留下的房子,让小刘搬走。法庭上,小刘说自己目前没有能力搬出去买房子,要求法院驳回继母的诉讼请求。5月31日,本案开庭审理,择日宣判。

  小刘的继母王某向法院诉称,1985年她带着女儿与小刘的父亲结婚,婚后住在李沧区重庆中路372号的一套房子里。1999年,夫妻俩筹钱把房子买了下来。2002年1月21日,小刘的父亲因为车祸去世,现在王某和小刘住该房屋经常吵闹打架,而且房子这么小,三个人住很不方便。所以诉至法院,王某请求依法继承房屋,要求小刘搬出去住。

  在庭审中,王某说房子是他们夫妻俩借钱买下来的。现在她年纪大了,没有生活来源,不能出去住,小刘现在大了,应该可以独立出去住。

  坐在被告席上的小刘因视力有四级残疾,看东西的时候要拿到离眼睛不到10厘米的地方,小刘说他现在没有钱也没工作,眼睛还有残疾,没有能力自己出去住。

  小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材料,证明在父亲车祸死后,继母王某曾于2003年11月7日拿着一份假证明更改了房产证的所有权,假证明中王某说他们夫妻俩只有一个独生女儿,丈夫死后,独生女儿放弃房屋继承权,所以房屋所有权被转移到王某的名下。2006年1月8日,继母又把房屋卖给了她弟弟并把房屋产权转移给她弟弟。小刘后来得知后,向青岛市公证处和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撤销了颁发给王某和她弟弟的两份房产证。

  王某说自己把房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又给了弟弟,完全是为了还债。因为自己家欠弟弟家的钱,所以没有办法才用房子抵押了,对于她为什么做假证明,她没有说出理由。

  “我和他住不下去了,他经常虐待我,好几次把我打伤了,现在派出所都有记录。”王某说小刘经常在家打她辱骂她,在近两年时间里,打了15次110报警,所以以后不可能生活在一起。

  “每次都是她主动找茬的。”小刘说自从父亲去世以后,继母就不让他在家住了,期间有一年让他出去住,住了一年花光了小刘所有的积蓄,继母不让他回家,他没地方住。说到这里小刘的眼圈红红的,低头揉了揉眼。“后来搬回家为了一些小事她就打110报警,现在永清路派出所的人都认识我们了。”

  文/图 本报记者 栾磊实习生 孟令尧 本报通讯员韩继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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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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