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4日,浙江台州一老人在小区内被车碾轧5次致死。5月30日,黄岩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车主赵小程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6年4月4日上午8时35分许,赵小程驾驶浙J2D225号帕萨特轿车,在黄岩区西城街道双江小区丹桂花苑看望女朋友离开时,车尾碰倒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住户老太太陈冬香,车遇陈的身体阻挡稍停,继续向后倒,碾轧陈的身体;然后向前行驶,再向后倒车,又碾轧陈身体;最后向前靠右停车,连续反复倒车五次,造成陈冬香受伤,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陈冬香因外伤致胸部广泛多发骨折、血气胸、肺挫伤伴创伤性窒息而死亡。小区监控录像拍摄了整个碾轧过程。案发后,赵小程在现场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而后到公安机关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预交了赔偿款人民币8万元,然后就关机了,联系不上。黄岩警方向全国发出网上通缉,随后在黄岩一家宾馆里,将正在吃饭的赵小程抓获。对于反复碾轧行人的行为,赵小程辩解说,自己是做建筑材料生意的,经常开车去工地,当时以为碰的是垃圾桶,没有想到是行人。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赵小程已就民事诉讼部分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医疗费和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55万元。黄岩区法院对赵的投案自首情节予以认定,加之赵已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依法对被告从轻处罚。据《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