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组织卖血”事件涉案人员在揭阳受审

2007-05-12 13:00:24 来源: 南方报业(广州)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非法组织卖血”事件涉案人员在揭阳受审

  6人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记者/陈作成 通讯员/揭新)备受媒体关注的非法组织卖血事件的涉案人员日前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受审,涉及该事件的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经查,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4月案发前,揭阳市榕城区谢×蓬、江西遂川县人李×明、浙江桐庐县人黄×富、江西赣州市人余×梅等4人多次非法组织他人卖血,从中非法牟利。案发后,4人分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被告人闵×沙,新疆伊宁县人,自2006年年底以来,多次非法组织他人卖血,从中非法牟利。于今年4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被告人黄×华,广东揭阳玉浦村人,自2006年2月开始,多次协助卖血人员伪造居民身份证并从中获利,今年4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谢×蓬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谢×蓬、李×明犯非法组织卖血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黄×富、余×梅犯非法组织卖血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闵×沙犯非法组织卖血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黄×华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netease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评两句
我的灌水记录
匿名发表
news
精彩推荐

39健康网_中国第一健康门户网站
热点推荐
体育推荐
娱乐推荐

网易新闻,满足你的知情权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客服电话:020-83568090 主编信箱 给网易提意见 网站地图 历史回顾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