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1日讯(记者左燕东)随着气温的日渐升高,爆炸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为坚决防止各类爆炸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今天下午,省综治办和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为整治民爆物品专项行动再擂战鼓。
专项整治开展一个月来,我省各地迅速行动,无论是破获涉爆案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还是查获非法爆炸物品、消除安全隐患方面都是战果明显,特别是雷管的收缴数量,已经超过了去年6个月专项整治期间的收缴总量。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4月20日以来,太原、大同、吕梁、运城相继发生了2起爆炸案件和2起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这充分说明我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通报了发生在专项整治开展期间的浑源县“4?26”雷管爆炸案处理情况。这起案件共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5间房屋倒塌的严重后果,目前有关部门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浑源县综治办主任石银才、永安镇党委书记张权军被通报批评,浑源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晋远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永安镇派出所所长邓建军被免职,派出所指导员栗海斌被调离现职,副所长胡旭被撤职。
在严格追究责任的同时,会议还宣布了对专项整治工作有功单位和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省高速交警二支队、忻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单位和4名举报人因对查获重大涉爆案件有功被给予总额32.1万元的奖励。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杜玉林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紧紧抓住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坚持严打、严管、严防相结合,采取超常规措施和超常规手段,切实做到“收要收得净、管要管得住、堵要堵得严、打要打得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