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4?26”雷管爆炸案责任人受处罚:派出所所长被免职

2007-05-12 03:27:00 来源: 山西新闻网(太原)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本报5月11日讯(记者 杨晶)今天,省公安厅公布了对浑源县“4?26”雷管爆炸案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对浑源县综治办主任石银才、永安镇党委书记张权军通报批评,给予浑源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晋远明行政警告处分。永安镇派出所所长邓建军被免职、指导员栗海斌调离现职,副所长胡旭被撤职。

  五一期间,该县公安局开展了爆炸物品大清查行动,查获涉嫌私藏烟花爆竹案件2起,行政拘留2人,发动群众上交炸药96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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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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