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拼车出游中途被甩新都桥

2007-05-07 06:57:00 来源: 天府早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3网友一怒投诉旅行社,旅行社却说跟他们没关系

  两名贵州人和一名北京人趁“五一”长假拼车去旅游,可在中途,司机却把3位来川旅游的外地人甩在了甘孜新都桥,自己独自回到了成都。昨(6)日,这3位外地人来到成都市旅游执法大队,投诉给他们联系车辆的旅行社。可旅行社一位姓何的负责人却说:“这跟我们没关系”。

  起因:网上发帖3人拼车出游

  在贵阳市邮政局工作的周婷婷是其中的一位,今年五一长假是她工作两年来所休的第一次长假,所以很早就着手准备旅游的事。

  4月25日,她在网上发帖邀请游客拼车旅游。一名叫罗凯的男子主动与她联系,自称是四川省青年旅行社天佑分社的,说旅行社可为他们提供租车业务。5月1日,北京的陈先生在网上看到信息后,也紧急加入拼车队伍,当天晚上12点乘机赶到成都,与两位贵州网友见了面,并相约5月2日从成都出发,经四姑娘山———丹巴———新都桥———稻城———亚丁———稻城———中甸,最后在云南丽江结束旅行。

  周婷婷说,起初,罗凯向她承诺是一辆三菱车,车况好,租车费700元/天。5月1日,在看车时,她见三菱车很旧,“司机说车龄已经10多年了。”她就表示不满,经协商,罗凯又联系上了一辆陆霸越野车。

  按照约定,旅游行程共7天,外加两天的返程时间,共计租车费6300元,他们按罗凯的要求,先付押金3200元,余下费用到中甸后付清。5月2日上午8时许,加上“陆霸”司机高师傅,一行的4人从成都出发,开始了他们的旅行。

  经过:车到甘孜司机开车跑了

  同车的陈先生告诉记者,2日-3日,他们游玩了四姑娘山、丹巴等地,与司机关系都相处得还算可以。5月4日下午,4人驱车到达甘孜新都桥。

  在住宿旅馆时,高师傅说去加油,竟然一去不返。打他的手机“呼叫失败”。“车里面还有我一部价值5300元的电台。”

  高师傅为什么要抛下他们?3人十分迷惑,陈先生抱怨说:“我们人生地不熟的,把我们甩在那么高的山上,真是太没有素养了。”据周婷婷介绍,他们在四姑娘山时,车内还丢失了一个旅行包,里面有两部手机,价值共6800元。“可我们都没有责怪师傅呀。”更让周婷婷想不通的是,两年才轮到一次长假,竟然以这样的方式结束。

  5月5日早上,3人从新都桥打的到康定,然后坐汽车才回到成都。当天中午,他们终于联系上高师傅,但他已经回到成都。高师傅认为他们3人要求太高,一会儿这儿停一会儿那儿停,所以才终止了这次行程。

  从那个电话之后,他们再也联系不到高师傅了。昨日,记者拨打高师傅的手机,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随后,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一份收条,落款为“四川省青旅天佑分社”,署名是“罗凯”。他说,他们的合同也丢在了车上。

  投诉:旅行社称与他们无关

  昨日,四川省青年旅行社天佑分社何经理证实,罗凯是该分社的一名实习生。

  何经理解释说,起初,他们在新浪旅游版发布了信息,由他们负责提供旅游车辆。3名游客不满意他们所提供的车子,因此游客也并未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况且,游客所租车辆司机不属于旅行社。旅行时发生中途甩客现象,应该是游客与司机间的纠纷,与旅行社无关。他说:“旅行社没有收3名游客一分钱。”至于收条落款的问题,他认为,这只是手写体,没有旅行社相关印章,是不是罗凯所写,还有待查证。

  成都市旅游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称,由于3名游客拿不出合同,这个问题就有点复杂。目前,首先要搞清楚游客所指的合同,到底是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还是与司机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的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关键是找到司机,把事情原因问清楚。

  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由于互联网上的信息真伪难辨,即便信息真实,也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因而“拼”一族一定要到正规旅行社营业点办理旅游业务,并要查询该旅行社是否有营业执照,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早报记者邓令乔子轩

  律师说法旅行社要承担责任

  四川省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安彬认为,游客所用车辆是由旅行社业务员联系,而且收据上落款也是旅行社的业务员,事实上旅行社与游客就建立了旅游合同。据此,按照相关规定,旅行社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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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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