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鼓吹涨价促销车险(组图)

2007-03-28 15:27:00 来源: 羊城晚报(广州)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文/本报记者 蒋佳元 李天君 图/陈亮

  新版商业车险4月1日实施,与旧版车险价格基本持平,因此无需提前购买

  “车险要涨了,赶紧趁没涨之前先把下一期保险给买了,等现有保险到期后(新保险)才生效”。连日来,有关车险要涨的传言甚嚣尘上,保险业务员以获知内部消息为噱头,怂恿广大车主提前购买车险。

  车险到底会不会涨价?记者对此作了调查。

  3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公布2007版商业车险,随后又宣布该条款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各大保险公司反馈的信息看,新版车险费率浮动并不明显,只进行了细微调整,而且附加条款的设定与旧款相比更利于投保者选择。投保者不要因为所谓的旧车险便宜的说法,就轻易把下一年的车险也预先买下了。

  新旧版车险价格基本持平

  针对车险保费将“涨价”的传言,记者以车主的身份询问了深圳的各大保险公司。但从各大保险公司反馈的信息来看,车险保费并未出现太大变化。

  人保深圳分公司的一位业务员袁小姐就记者提出的2004年4月购买的伊兰特1.8L小汽车(要求买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位的司乘险、13万元车损险、盗抢险、挡风玻璃险、不计免赔、交强险、自燃险)的情况,给出保费报价为4343元;太平洋保险报价3675元;华安保险报价3731元。显然,从这些报价来看,并未出现“价格上涨”。

  对于记者提出的车险保费是否会从4月1日起涨价,人保的袁小姐则表示,自己并未接到公司的明确通知,但据公司内部人员的消息,自己公司的车险保费可能会下调一二百元。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一位员工也告诉记者,自己收到的信息也是下调。中国人保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整体来看,新产品价格与原产品价格水平基本持平,但是因各家公司原有不同附加险产品费率需要向行业统一标准调整,因此各家公司在不同险种、不同车型、不同客户群的费率上有升有降,进行了细微调整。”

  车主无需提前购买新车险

  既然车险涨价仅仅是传闻,那么,对于准备买车险的车主而言,是选旧款还是等2007新款推出再买?

  对此,记者对车主必买的两大主险———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作个简单的比较,发现在费率上,新版的A款车险与老款完全一致。老版中,A款商业三者险20万元这一档的费率为1380元。在新版中,也是1380元。车损险也相同。而在新版B款中,费率较老版车险全面下调,老版B款商业三者险20万元这一档的费率为1424元。在新版中,却变成了1380元,比老版车险便宜了44元;老版B款车险本来比A款车险总体略贵,但在调整后,新版B款车险在费率上要低于A款。

  不仅如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现在有一些保险公司和代理公司趁着商业车险条款即将调整的时机,纷纷对外宣称,保费将要上涨,其实这个信息并不准确。对于这些公司来说,如此宣传,为的是在4月1日之前增加承单量、扩大业务额。因此,投保者不要因为所谓的旧车险便宜,就轻易地退保或者把下一年的车险也预先买下了。
图:新版车险有很多新变化,处理事故时需遵从。

  新车险引致车主两大争议

  新车险出现的变化在得到不少业内人士赞同的同时,也引起不少车主的争议,主要现在三个方面:

  酒后丢车不获赔偿?

  在2007版车险中,A、B、C三款均规定“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是免责条款。也就是说,酒后丢车保险公司将拒赔。这一规定引起了不少争议。车主罗先生表示,深圳是个商务发达的城市,自己因生意的需要经常要驾车出去应酬。而保险公司不考虑驾驶人饮酒是否跟丢车有直接关系,直接将“酒后丢车”列为免责显然是在推卸责任,对广大车主而言不公平。同时,是否是酒后丢车又如何判断?由谁说了算?

  “如果饮酒后车丢了保险公司不赔,那我买保险有什么用呀?”车主刘小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车主因为饮酒出现车损,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车主饮酒和丢车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不应该成为拒赔的理由。

  对此,包括华泰、华安、人保、太平洋、平安产险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车险理赔部的有关人士也认为,如何界定酒后丢车,确实有很大的难度。华安保险深圳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车主提出的疑问的确有一定道理,对于这一点保险公司肯定不会搞“一刀切”。比如说,车主虽然喝了酒,但在丢车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失误,保险公司一般会赔偿;但如果车主因醉酒等原因直接造成了车辆丢失,保险公司就会严格执行新条款了。

  不过,记者也发现,比起以前的附加险,盗抢险单独投保后虽然加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但其费率与原来相比并未大幅度上浮。据悉,人保家庭用车盗抢险标准费率平均水平还下降了2%。根据新A款费率,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车辆单独投保盗抢险标准保费为650元,计算费率优惠后,仅需要花费五六百元即可投保。

  看人定价遭到质疑

  在2007版商业车险条款,记者发现这样的规定:如果驾驶人年龄小于25岁,或者大于60岁,车险价格则要上浮5%;如果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则可获得5%的优惠;如果驾驶人年龄在25岁至30岁,或是40岁至60岁之间,则不能享受车险优惠。在同等情况下,女性还可以获得更多的优惠。此外,投保车辆平均年行驶里程不到3万公里的,保费打9折;行驶5万公里以上,保费要提高1到3成;上年无交通违法,保费打9折;属于老、旧、新、特车型的,保费上涨30%—100%。

  对此,不少车主认为,上述规定带有一定的歧视,至少年龄和性别问题不应该与保费优惠挂钩。车主周先生认为,将保费的优惠与性别、年龄挂钩,采取“一刀切”,不仅不合理,还带有某种歧视。

  不过,有保险公司表示,也许很多新手和老年车主的驾驶技术非常好,但从总体上看,这两部分人群的出险率偏高,所以保险公司不会给予他们很多优惠;同时,女性开车一般较为谨慎,出险率较低,也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折扣。

  该人士还强调,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看人定价”是对优质客户的奖励,而不是对一般客户的惩罚。当然,不管投保人属于哪一类人群,如果在续保时记录良好,就会获得更多的优惠。

  附加险价格看涨涉嫌垄断

  在2007版新车险中,条款和费率变化最大的是车险附加险。新版车险首次将常用的附加险进行了统一,采取统一条款和费率。但在价格方面,记者发现,统颁条款之前,各家保险公司的附加险条款和费率规定五花八门,但统颁条款后的附加险费率普遍出现了上涨,其中上涨幅度最大的一个险种是车身划痕险,市场上这一险种价格的最大涨幅是400%左右,其他附加险险种价格也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上涨。

  对此,一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这次附加险统一条款和费率后,附加险的价格基本上是按照“从贵原则”进行了调整。该人士认为,之所以要涨价,主要是由于监管层综合考虑到车险附加险近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经营的状态,为了提高车险盈利水平,故把价格提高了。

  对此,很多车主认为,以前在投保的时候,消费者往往可以通过对比选择更加便宜的产品,但在新版车险实施之后,消费者就难以货比三家了,这种类似行业垄断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保险业内人士则表示,2006年实施A、B、C三款行业条款后,消费者投保车险主险已经没有什么差别,但在投保附加险时,由于保险公司各自推出个性化产品,消费者选择起来比较麻烦。附加险条款费率统一后,消费者投保时将基本不用对比各家公司的条款区别了。

  不仅如此,该人士还表示,车险条款的逐渐统一,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保人的权益。在前几年,由于各家公司利用差异化的条款大打价格战,很多投保人在出现理赔后才发现,低价格保险的服务质量也同样“缩水”。在车险条款统一以后,各家保险公司就会把竞争的重点由以前的价格转为服务,而投保人也就可以通过对比各家公司服务质量的高低来作出选择了。
图:车险是靓车的“保护神”。

  车险市场新动向

  抛别价格战迎来服务战

  新版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新商业车险条款)正式通过保监会的批准,将于4月1日实行。根据有关规定,各保险公司可选择使用车险行业条款或自主开发车险条款,并可在车险行业条款基础上开发补充性车险产品和其他特色车险产品。

  据记者了解,目前,各家公司均已完成对行业产品款别的选择。其中选择A款的有人保、中华联合、大地、天安、永安、安邦、华泰、阳光等11家,市场份额约为75%;选择B款的有平安、华安、太平、永诚、阳光农业、都邦等,市场份额约为14%;选择C款的有太保、中银保险等,市场份额约为11%。

  显然,车险条款正逐渐统一。那么在这种新形势下,各家保险公司将如何竞争?

  阳光财险深圳分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新商业车险逐步走向统一化,从原来的主险统一到现在的附加险统一,无序竞争将有望得到改善,一直沿用的车险价格战将得到遏止,重要的是哪家公司能够提供更加完善和周到的服务。

  中华联合保险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人士则透露,该公司在新的车险条款出来前,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在车险理赔等服务方面的改进。该公司将用一个月的时间建立标准化服务平台,用一个月的时间推行直赔店服务模式,最后用一个月细化车险服务环节,提高服务质量。

  保险专家表示,新版车险行业条款的修订和推出,对于维护消费者利益,规范操作、简化流程、方便投保、优化理赔,以及提升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无疑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新车险六大变化

  从4月1日开始,各保险公司的车险都将统一换装成2007版商业车险(分为A、B、C三款)。从整体情况看,新车险在条款、费率、保费折扣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盗抢险可单独投保

  新版商业车险的A、B、C条款均将盗抢险设为主险。各家保险公司可自行决定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作主险或附险。记者从阳光财产险公司、天平汽车保险、中华保险以及太平保险等获悉,他们大多选择将这两款原来是附险的产品升格为主险。

  酒后丢车不能获赔

  在2007版车险中,A、B、C三款均规定“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是免责条款。也就是说,酒后丢车保险公司将拒赔。而此前2006版B款中的盗抢险主险并没有这一规定。

  附加险走向统一

  在2007新车险中首次将常用的附加险进行了统一。A款产品的附加险包括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B款产品的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C款产品的附加险则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并设置了车损免赔额特约条款和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续保折扣统一

  2007版商业车险将给“优良车主”的折扣作了进一步统一:上年没有发生车险赔款的,续保时可以打九折;连续两年无赔款,可打八折;连续三年及以上无赔款,可打七折。

  反之的惩罚措施也统一了:如果上年发生5次及5次以上赔款,保费则要上浮三成;上年发生4次赔款,上浮二成;上年发生3次赔款,上浮一成;新保或上年发生3次以下赔款则维持基本费率。

  以车况定折扣

  新车险规定,市民续保时,投保车辆平均年行驶里程不到3万公里的,三款产品提供的优惠均为九折;而年平均行驶5万公里以上,保费要提高10%-30%;属于老、旧、新、特车型的,保费将上涨三成直至翻番。

  私车自燃可获赔

  在新版B款的车损险中,“非营业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即私家车自燃被写入了保险责任,也就是说,投保新版B款车损险的投保者车辆,一旦自燃可获得赔偿。

  (金陵/编制)netease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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