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打工仔起诉诺基亚乙肝歧视 索赔50万

2007-03-14 08:40:00 来源: 河南报业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被通知录用后又因携带乙肝病毒被拒,昨日,在东莞工作的24岁河南人黎胜(化名)向东莞市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请求依法确认被告东莞诺基亚移动电话有限公司以乙肝小三阳(DNA阴性)为由不予录用原告违法,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据了解,法院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被拒:表明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求职未果

  2007年1月18日,黎胜在网上向东莞诺基亚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投递了应聘测试技术员职位的简历。之后,黎胜顺利通过笔试和面试。1月26日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他第二天到东莞同济医院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合格即可上班,并告知该岗位具体的薪资和福利。

  “我以为像诺基亚这样的大公司不会有乙肝歧视,在体检结果还没出来时就主动告之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负责体检的职员说,情况不太严重不会影响录取。”黎胜告诉记者,1月30日他又一次到东莞同济医院进行测试,检查结果显示HBV-DNA阴性,“即病毒不具有传染性”。

  但随后,东莞诺基亚却拒绝录取黎胜。“那位职员告诉我,‘还是担心传染给公司其他人,这是分公司的规定,也是和分公司领导商量过后决定的’。”黎胜说。

  求助:肝胆相照论坛支持他打官司

  3月2日,全国最大的乙肝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权益版版主陆军从郑州赶到深圳帮忙,在当地10多名乙肝维权志愿者的协助下,黎胜聘请周立太为代理律师,将东莞诺基亚告上法庭。

  黎胜在起诉书中写到,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我国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了不能献血或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不能视为现症肝炎病人处理。

  “我要用法律给自己讨个说法,反对乙肝歧视,中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这1.2亿人的平等劳动权利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黎胜说。

  答复:东莞诺基亚态度模糊

  昨日17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了东莞诺基亚移动电话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魏小姐,听完记者的表述后,魏小姐说“我不知道此事”,然后挂断了电话。大约5分钟后,魏小姐拨通了记者的电话,告诉记者“刚才电话没电,不是故意挂断”,并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让公司人事部尽快与记者联系。

  截至昨日19时发稿为止,记者未接到东莞诺基亚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方面的回复。责任编辑:吴勇

(河南报业网)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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