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矿工却常常得不到休息。”今年两会,山东新汶矿业集团董事长郎庆田代表,江苏徐州矿务集团煤矿工人戴兴旺代表不约而同地向记者提到了矿工“休息权”的问题。
“国家规定是8小时工作制,但煤矿工人工作10小时左右是家常便饭。”戴兴旺代表来自生产一线,对煤矿工人加班加点深有体会,“工人们大多数也不会提出什么意见,他们认为这种工作时间是正常的。”
“惯性思维在作怪。”郎庆田代表说,“长期以来,我们强调的是矿山工人加班加点、无私奉献。尤其是一到节假日就要求煤炭能保证生产生活的供应,煤矿工人能不加班干活吗?”
而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今天做客人民网访谈时说:“节假日发生事故,好像几率更大一点。”据了解,很多矿工干活都在加班加点,有的矿山,每天三班倒,每月干活的时间是28天,一年休息日加起来不到30天。到了“五一”、“十一”、春节等黄金周,矿工们不仅得不到休息,生产任务有时候还更重。
要改变这种状况,郎庆田认为,首先企业要科学安排生产、精心组织,保证生产任务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其次要从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式生产转变,提高矿山的生产效率;再次政府应该统筹安排,调配好库存和运输计划,不能把生产任务和责任一味地加给矿工。
“企业应该加强自律,不能把矿工加班看成是理所当然的事。”郎庆田代表呼吁。
戴兴旺代表则认为,不少矿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休息权”受到侵犯也不知情,或者不知道怎样维护。“必须强制执行相关政策,切实维护矿工们合理合法的‘休息权’。”戴兴旺代表说。
“我们现在特别强调安全生产,可是如果不让矿山工人休息好,他们怎么能保持良好的状态从事生产?将矿工们的‘休息权’落在实处势在必行。”郎庆田代表和戴兴旺代表同时呼吁。(记者贺少成)
(来源:工人日报)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