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今天在网络上,我看到您的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是不合理的的论调,我十分害怕。或许您是经济学家,从经济学原理的角度分析,这十分有道理,但我是老百姓,不太懂得深奥的经济学,我只懂得房子没了,我要买,政府把我的房子拆了,我就需要他给我的钱能够买得起够住的房子,否则,我夏天就挨淋,冬天就要挨冻。你说不按市场价给我补偿,我如何买得起房子?
对于您的论调,大概我们的地方政府会很高兴,因为他可以随便制定补偿费用了,那些多房户可能也不在乎,因为人家没了这房子还有别的房子,其他安居者更是高兴,因为也可以获得一部分城市化利益了,但我实在伤心,因为我就这一套房子,没有了,我就要租房子,我就要搭帐篷,我就要流离失所,所以,我对符合市场价格的赔偿金是翘首而望的,现在您说不按市场价格给赔偿,我很心冷,难道城市化就要牺牲我们的利益分配给其他人吗?
您说,城市化是全民的成果,其利益不应该完全给房主,应建立城市化基金,将这些收益按照一定的规定来分配。或许我太浅薄了,我真不理解你的论调,难道我们得到应有的补偿款就是把城市化的利益全部占有了,我真的有点受宠若惊,我哪里有那种福分?我想,城市化的利益大概也不单独是赔偿款,而是各种综合效益吧?
您是专家,我是百姓,你的理论观点或许更科学,更严密,我的一点诉说或许漏洞百出,不科学,更不严密,但我想到的是我实际的生活需要,拆了我的房子,给我的钱能买得起房子就是我最大的需要,别的我不考虑。
郑其昂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方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