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我是一名中国男性公民,户口在北京。我于2005年4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与我的男友注册结婚,请问这个结婚手续在中国是合法有效的吗?我们还需要在中国办什么样的手续啊?
唐人街:北京婚姻家庭专业律师朱文才说,这种婚姻在中国无法取得合法性。“目前中国并不认可同性恋婚姻,所以这是不可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只承认异性组成的家庭,不承认同性恋家庭的合法性。
作者:郭媛丹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