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出新规,该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禁”改“限”
日前,经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内江市政府发布了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新规,提出对市中区、东兴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禁”改“限”,1994出台的《内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同时废止。经过13年沉寂,内江市民迎新年时将再闻爆竹声。
一禁13年变“堵”为“疏”
长期以来,烟花爆竹是“禁”是“放”,精神愉悦和安全环保作何取舍,一直争执不休。“禁燃烟花爆竹13年来,保障了节日安全,但地下生产窝点屡禁不绝。需求的存在,是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窝点滋生的土壤。”内江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称,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安全隐患非常大。“屡禁不绝,不如改“堵”为“疏”。”
据悉,春节临近,又到了烟花爆竹生产“旺季”,内江市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端掉了7个非法生产窝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上市销售一律严格审核
烟花爆竹“禁”改“限”后,该市二环线以内的主城区和东兴区旧城区、西林新区及沱江沿线,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皆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则一律禁止。“禁令解除后,只要防范得力,就可以实现平稳过渡。”该市安监局有关人士说。
据悉,由于该市目前尚无烟花爆竹生产厂家,安全监管的重点将主要放在流通环节上。“实行封签制,锁定供应商。所有烟花爆竹,都必须经安监部门严格审核,封上标签,再由批发商转销售网点。这样,既有利于防控,也便于发生事故后责任倒查。此外,一律实行专店销售。目前,该市已布下百余销售点,以满足市民需要。此外,我们还对流通环节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上千人。网点有销售许可,从业人员有合格证书,春节期间,我们还将组织巡逻队,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检查。”
热闹之余还要文明燃放
昨日下午,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其中支持者居多,但也有市民表示了一定的担忧。市民黄先生认为,没有什么比放鞭炮更能体现节日气氛了。他认为,禁,固然安全、环保,但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考验政府的能力。市民李女士说,每年春节,她全家都要到乡下去过放鞭炮的瘾。“又热闹,又能释放心情。”
市民李大爷则说,政府出台这个政策,初衷是好的,但一定要加强监管,还要号召市民“文明燃放”。
记者高冰洁实习生张柄尧内江新闻热线:13330700111
(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