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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驾警车不穿警服滥用警灯等将予处分

2006-12-11 16:25: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   核心提示:中国公安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警察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

中新网12月11日电 中国公安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驾车警察违反规定,出现下列8种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不按规定审批和核发警车牌证的;

(二)不按规定涂装全国统一的警车外观制式的;

(三)驾驶警车时不按规定着装(规定明确警察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驶汽车可不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人民警察证的;

(四)滥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或者转借警车的;

(六)不按规定办理警车变更、转移登记手续的;

(七)挪用、转借警车牌证的;

(八)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公安部将统一全国警车车型及外观制式

警车除执行公检法司五类任务外严禁滥用

警车管理规定:严禁转借警车 严禁挪用警车牌证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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